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注2: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原因: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83.55亿元,同比下降55.26%,主要系公司根据中期协2024年11月15日发布的《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自2025年1月1日起对同一交易日内签署采购和销售合同等六大类贸易类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该调整仅影响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及营业支出的列示口径,对业务的盈亏没有影响。

(二)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志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峥嵘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金娟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志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峥嵘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金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志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峥嵘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金娟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5-060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杭州市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221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会议由黄志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基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5-061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杭州市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221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会议由韩伟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基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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