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列出170项不予处罚的具体情形,涵盖价格、广告、食品安全、网络交易、知识产权等方面。
其中,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情形有36项、首违不罚的情形有134项,适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相关可免罚的情形。比如,商品标价之外加价收费,若能及时退还、未造成后果,可免罚;电商首页未亮照,若立即改正、位置只是不显著,也可免罚;销售定量包装商品缺斤短两,能说明来源、补足差价并及时整改的,同样有机会免罚;经营者首次犯错,在被发现前就已改正,或是在被通知后立即改正,有可能被免予处罚;如果有证据证明商家犯的是无心之失,比如卖了假货,但商家不知道是假货,并能提供正规进货单和卖家信息的,可能免罚。
据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基层执法常面临“罚或不罚”的争议。如今,《清单》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依据,让企业真正感受到营商环境的优化。
这样有温度的执法已成为湖北省市场监管的新常态。“我就是想多卖点货,真不知道这也算违法……”恩施市一位种植户在网店上架一款花生芽,标注“有机食品”却拿不出有机食品绿色认证标志和查询码,刚开张就被投诉。若严格执法,这名种植户将面临2万元的罚款。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后发现,其属于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未造成实际危害,最终依法不予处罚。此外,执法人员上门指导帮助该经营主体建立广告自查机制。如今,他的小店已卖出5000多单,生意走上正轨。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清单》还配套了严格的执法程序,不予处罚必须经过审批、录入系统、发放决定书,防止人情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