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老年消费者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记者 张文章

  宣称普通电热毯能治帕金森、羊奶粉对心血管病和糖尿病有效,让消费者免费体验的医疗器械早已过期……近日,记者从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多起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老年消费者的案例。记者梳理这些案例发现,不法商家往往通过标签误导、虚假广告等手段侵害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免费体验背后暗藏健康隐患

  在福州市罗源县某医疗器械经营部,一台LED-IIIB治疗仪供消费者免费体验,吸引了众多老年消费者。然而,这台仪器的生产日期是2018年8月,使用期限为6年,在执法人员检查时已过期。罗源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LED-IIIB治疗仪,处2万元罚款。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并执行严格的定期检查制度,对库存及在用器械的有效期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清理过期产品,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标签移花接木误导消费者

  在福州市鼓楼区,一家药店销售的“福本源长寿脐贴”和“圣医仁德润唇膏”引起了市场监管部门的注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药店销售的上述两款产品的标签内容与备案不一致,“长寿脐贴”实际为穴位压力刺激贴,“润唇膏”实为造口皮肤保护剂,产品外包装标注的“长寿脐贴”“润唇膏”均非合法注册商标,属于误导性标签。此外,当事人销售的手臂式电子血压计外包装信息与机身标注信息矛盾,未按规定清晰标明关键期限信息。上述医疗器械专门面向老年人销售,当事人购进“长寿脐贴”400盒、手臂式电子血压计450台。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1万元罚款。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指出,有的药店深谙老年群体对健康养生的需求,通过移花接木式的标签误导,将普通的医疗器械包装成具有相关功效的产品,专门面向老年人销售,本质上是利用信息不对称实施的欺诈性经营行为,严重误导老年人作出非理性消费决策。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要切实履行进货查验主体责任,核验产品标签是否与备案内容一致,杜绝经营使用标签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问题产品,保障用械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种植牙虚假广告误导老年人

  福州市闽侯县某口腔门诊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宣传品牌,在经营场所门口两侧墙面及LED滚动显示屏上发布引人注目的宣传语,如“种植牙5S五星维护中心”“十五年传承”“闽侯县老年大学老师、学员口腔定点单位”等,但无法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的相关依据。当事人发布的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消费者选择种植牙服务有实质性的影响,构成虚假广告。闽侯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3696元罚款。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指出,种植牙在恢复咀嚼功能、维护口腔状况方面有明显的优势,对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晚年生活品质有重要意义。本案中,虚假广告所发布的内容明显针对老年人群体,利用老年大学的公信力进行背书,利用“5S五星”“十五年传承”等词汇暗示服务具有高标准、专业性强的特点,这些信息足以在老年人选择种植牙这类高价值、高专业度的医疗服务时造成误导。本案的查处对口腔门诊行业经营者产生警示震慑,维护了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向所有经营主体特别是医疗服务提供者释放出明确信号:任何试图通过虚假宣传、夸大其词来获取竞争优势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制裁。

宣传羊奶粉能治多种疾病

  在福州市台江区,某贸易有限公司在经营场所内以电视滚动播放的方式,发布含有“骨质疏松症”“乙型肝炎肝硬化”“心血管病患者”“糖尿病”等用语的广告图片吸引消费者购买羊奶粉。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无法保证实现广告宣称的效果,构成虚假广告。该广告由当事人委托福清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制作。台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2160元罚款。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指出,羊奶粉本质上是普通食品,既不是保健食品也不是药品,不具备治疗疾病的功能。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的心理,宣传羊奶粉可治疗多种疾病,误导老年人认为该食品能够替代药品,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电热毯被宣传为治病“神器”

  在福州市马尾区某养生保健馆,一款电热毯被宣称具有疾病治疗功能。保健馆悬挂的该电热毯广告中,含有“腰疼、腿疼、胳膊疼、颈椎病、肩周炎、静脉曲张、腿部浮肿”等疾病治疗功能的内容。经查,当事人经营的电热毯为普通商品,既非医疗用品也非医疗器械,不具备广告中宣称的疾病治疗功能,当事人也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且现场未公示任何价格收费信息。福州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以及《价格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使用医疗用语的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指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社区小微养生保健馆“违法广告+价格违法”复合型案件。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位于社区周边,主要服务周边居民及老年群体,店内悬挂广告的宣传方式较为隐蔽,其广告宣称的疾病范围覆盖骨科、皮肤科、妇科、神经科等多个领域,极易误导有相关病痛的老年人放弃正规治疗、选择无效商品,对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未明码标价直接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破坏消费信任。


评论列表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