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重大诉讼案一审胜诉 法院驳回原告1.03亿元连带清偿请求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301,证券简称:)于4月2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涉及1.03亿元债务连带责任的重大诉讼案件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邓子长、邓子权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悉,该诉讼源于邓子长、邓子权与南昌祥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平科技”)的股权转让纠纷。原告以“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为由,将ST长方在内的16名主体列为共同被告,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各被告对祥平科技在(2021)粤03民初7300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应向原告偿还的103,362,258.72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要求被告共同承担诉讼费用。该案件受理案号为(2025)粤03民初2073号,公司曾于2025年5月9日披露相关诉讼情况。

经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邓子长、邓子权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最终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公告同时指出,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此外,ST长方在公告中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869.67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51%。公司表示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若原告提起上诉,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评论列表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