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明超
公募基金的销售行为正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持续规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近期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细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公募基金正迅速开展行动,近期部分基金公司宣布调整旗下产品风险等级,以便让基金产品更加适配投资者。
多只基金调整风险等级
近期,多家基金公司发布了旗下部分基金风险等级调整的公告。记者梳理发现,多数基金上调风险等级。例如,11月17日,申万菱信基金发布公告称,申万菱信医药先锋股票基金、申万菱信智能汽车股票基金的风险等级均从中等风险(R3)调整为中高风险(R4),并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基金风险等级调整结果,以及由此可能导致的与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情形,以确保自身的投资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11月以来,大成基金、华富基金、诺德基金、华泰柏瑞基金等多家基金公司均发布了类似公告,调整了旗下部分基金的风险等级。此外,部分基金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旗下所有公募产品风险等级进行了划分。例如,11月11日,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告称,委托证券对公司旗下所有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进行划分,请投资者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及对投资决策带来的影响。
据了解,基金公司调整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后,基金代销机构也作出了相应调整。记者采访发现,银行渠道会对风险不匹配的定投计划进行拦截。
以为例,此前该行发布公告称,根据监管要求,为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安排,遵循同类产品风险评级一致性、产品风险评级随市场和政策动态调整等主要原则,将自10月15日起,陆续调整部分代销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评级。对于涉及定投的产品,若调整后的产品风险评级高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将导致扣款失败。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基金风险等级是机构对产品进行标准化评价后贴上的“风险标签”。产品的结构复杂程度、投资策略、过往业绩以及历史波动率等是核心考量因素。而基金风险等级调整的依据,是基于市场变化、产品最新运作情况对产品实际风险的动态校准。
将基金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
基金风险等级的评定与调整,正迎来更明确的监管规范。记者注意到,《细则》对基金风险等级划分、投资者保护等作出具体要求,为行业提供了指引。
《细则》强调,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基金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明确定量和定性指标占比,以及在定量和定性指标中各项因素的分值、权重、时间区间、阈值等,合理确定基金风险等级,并说明最终评估分值与基金风险等级的对应关系。
对于风险等级的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根据《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列示的因素,结合股票仓位、基金净值历史波动率、最大回撤等,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定基金风险等级,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是最高股票仓位较高基金的风险等级原则上不得低于最高股票仓位较低基金;二是基金净值波动率较高基金的风险等级原则上不得低于基金净值波动率较低基金。
此外,《细则》对65周岁以上的投资者进行了保护。具体来看,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向65周岁以上普通投资者销售R4级及以上风险等级基金的,应当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包括制定更为审慎的销售流程,追加了解相关信息、强化风险提示、给予更多考虑时间、增加回访比例和频次等。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近几年基金直播火热的现象,《细则》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直播链接提供基金销售服务时,应当向投资者全面说明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揭示基金投资风险,确保投资者完成风险测评。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过去几年来,基金走入大众视野,公募管理规模快速攀升,但部分投资者因买入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导致持有体验不佳。随着《细则》的后续落地,基金的风险等级评定将更为规范,基金产品根据风险等级“精准画像”,可以让基金投资者买到与之相契合的产品,把基金投资者、基金公司和销售机构等多方利益协同起来,推动公募行业构建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