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5-039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5层501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网络投票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公司董事长郜春海先生主持现场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勍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曹润林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华律师、闫梅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交控科技”)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按照修订后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会成员构成进行调整,在董事会成员中新增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会议民主讨论、表决,选举贾晓雯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贾晓雯女士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评论列表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