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普惠金融应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董晗萱)9月25日,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会会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易纲在2025中国普惠金融国际论坛上,阐述了关于发展普惠金融的见解并指出,商业可持续是发展普惠金融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易纲表示,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在我国,给普通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如存、贷、汇、移动支付等)金融服务,以及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普惠金融的重点领域。

普惠金融本质上也是金融,根本上还是要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必须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作为市场主体的作用。在易纲看来,财政和央行的资源总是有限的,社会人士对于普惠金融的捐赠非常重要,但规模也是有限的,只有坚持普惠金融的商业可持续性,才能最大限度动员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服务于普惠金融,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只有坚持商业可持续,才能有效理顺激励约束机制,金融机构才能持续向普惠客户提供有质量和效率保证的金融服务;同时,商业可持续也是金融机构不断发展和开展业务创新的必要前提,从而不断开发更好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普惠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

与此同时,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往往资产规模较小、收入水平较低,需要的大多是基础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难以负担过高的价格,单个客户的需求规模也比较有限。因此,金融机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需要采用“保本微利、薄利多销”的模式,运用多种技术手段尽可能精准有效地实现信贷投放和管理,但归根结底仍要考虑商业可持续问题,形成良性互动循环,努力实现普惠金融的商业可持续发展。

易纲进一步表示,政府支持政策要建立激励相容机制,通过带动市场机构参与,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普惠金融具有较强的社会效益,政府部门往往会提供一定的政策和财务支持,这是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助力,要把支持性的资金配置向最需要支持的普惠方向。例如,财政政策通过财政贴息、贷款损失分摊机制、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等,激励金融机构扩大弱势群体金融服务。结构性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通过建立激励相容机制,运用优惠利率再贷款或激励资金,激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将金融资源配置到特定领域。在政策支持方面,最核心的问题是如何把握好政策支持的力度,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确保市场仍然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例如,在疫情期间的2020年6月,针对当时小微企业贷款偿还困难和缺乏抵押品的实际问题,人民银行创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工具,向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政策的地方法人银行提供其延期贷款本金1%的激励资金(而不是由政府对商业银行小微贷款的坏账兜底),并按照实际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本金的40%,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期限一年的优惠利率再贷款。两项工具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2020年6月至2021年末的一年半时间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累计提供激励资金217亿元,撬动地方法人银行延期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金2.2万亿元,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延期同类贷款16万亿元;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累计提供优惠利率再贷款3740亿元,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1.1万亿元,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同类贷款超过10万亿元。

“总的来看,我国结构性货币政策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运用优惠利率再贷款或激励资金,引导金融机构自主决策、自担风险,以市场化方式将金融资源配置到特定领域。在充分促进普惠金融健康发展的同时,保持了政策的总量适度、任务完成了就及时退出,保障市场机制持续发挥作用,有效防范了道德风险,支持了普惠金融商业可持续发展。”易纲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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