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监管指引公布


◎记者 汤立斌

中国证监会2月6日公布《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下称《指引》)。根据《指引》,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应当严格遵守跨境投资、外汇管理、网络和数据安全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所称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是指:以境内资产或相关资产权利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利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在境外发行代币化权益凭证的活动。

《指引》明确,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应当严格遵守跨境投资、外汇管理、网络和数据安全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履行前述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的核准、备案或安全审查等程序,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指引》,基础资产及实际控制该资产的境内主体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开展相关业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禁止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境内主体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的等。

《指引》还明确,中国证监会对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开展相关业务前,实际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主体(下称“境内备案主体”)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按要求报送备案报告、境外全套发行资料等有关材料,完整说明境内备案主体信息、基础资产信息、代币发行方案等情况。境内备案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保证出具的备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备案材料不完备或需要更正的,中国证监会将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程序,并在办结备案后通过网站公示备案信息;不符合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备案。

此外,中国证监会将加强与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跨境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防范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业务风险。


评论列表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