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登科技股东会全票通过十项议案 同意比例均达100.00%


2026年5月19日,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东会在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380号城西银泰城E座9楼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董事会召集,邹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十项议案,所有议案同意比例均为100.00%。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570,4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7%。公司在任董事7人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名称 同意股数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 弃权比例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8,570,486股 100.00% 0股 0% 0股 0%
《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28,570,486股 100.00% 0股 0% 0股 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8,570,486股 100.00% 0股 0% 0股 0%
《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8,570,486股 100.00% 0股 0% 0股 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8,570,486股 100.00% 0股 0% 0股 0%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8,570,486股 100.00% 0股 0% 0股 0%
《关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28,570,486股 100.00% 0股 0% 0股 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8,570,486股 100.00% 0股 0% 0股 0%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61,714股 100.00% 0股 0% 0股 0%
《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8,570,486股 100.00% 0股 0% 0股 0%

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东邹宇、王良晶、苏鑫、马原作为公司董事回避表决。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邵斌、刘成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提案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包括《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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