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1日,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255)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元生先生主持,召开地点为江苏省张家港市东南大道一号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出席股东共计818名,代表股份数117,564,1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1493%。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议案名称 | 总同意股数(股) | 总同意率 | 中小股东同意股数(股) | 中小股东同意率 |
|---|---|---|---|---|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4,547,192 | 97.4337% | 16,804,580 | 84.7792% |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14,509,392 | 97.4016% | 16,766,780 | 84.5885% |
| 《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6,542,380 | 83.2884% | 16,502,380 | 83.2546% |
|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14,574,992 | 97.4574% | 16,832,380 | 84.9195% |
|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14,585,292 | 97.4662% | 16,842,680 | 84.9715% |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4,326,292 | 97.2458% | 16,583,680 | 83.6648% |
其中,《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徐元生、张卫兵、张展宇、邹雪峰回避表决。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陈一宏、叶嘉雯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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