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极目新闻
据天津广播微信公众号消息,14日,外交部和中国驻日本使领馆就中国公民前往日本发布郑重提醒。15日,国航、南航、东航三家航司已发出通知,公布了涉及日本航线客票的特殊处置方案,对于出行日期在12月31日之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客票,可予以免费退改处理。

国航在通知中明确,对于在今年11月15日12时(含)前购买或换开产生新票号的国航999开头的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东京、大阪、名古屋、福冈、仙台、广岛、札幌、冲绳进出港的国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CA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在2025年11月15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以取消客票订座时间为准)。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差价,再次变更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