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按需使用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尚未完全使用前,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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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累计投入进度”系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数据;
注2:“新能源-3in1和5in1压铸件技术改造项目”:该募投项目已变更,详见《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2025-015)。
(四)投资方式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具体委托现金管理产品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6年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和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进行投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效益、增加存款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情况下,将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协定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随时取用。
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最近12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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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结构性存款为前12个月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金额。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产品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业务监管、风险控制、核算管理和信息披露执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3、公司财务会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釆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现金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开展内部审计。
5、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6-008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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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现金管理已经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结构性存款,公司2026年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即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1亿元,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结构性存款。
(五)投资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事项由公司财务会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投资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公司纪检监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财务会计部需建立现金管理产品台账,规范登记与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
风险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风财务公司”)原为东风汽车工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7年5月,是全国第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2002年7月,公司名称变更为“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2006年12月,公司迁址至湖北省武汉市。2013年3月经湖北省银监局批复公司成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2018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增至9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从业人数229人。
东风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052H242010001。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000178766767H,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9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黄生贵,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二路东合中心南区办公楼H栋15-18层。
2022年10月13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公布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22年11月13日起施行,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范围予以优化。按新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规范后的业务范围为“财务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可以向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申请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一)从事同业拆借;(二)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三)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四)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五)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六)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办公室转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鄂银保监办发〔2022〕260号)中关于“限期清理办法停办类业务,过渡期内业务规模不得新增”要求,东风财务公司有序推进业务清理规范、金融许可证变更等工作。经监管机构批复,当前公司业务范围为: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从事同业拆借;
(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消费信贷及融资租赁;
(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10)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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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风险管理环境
东风财务公司建立了职责分明、分权制衡、简洁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及实际运营需要,东风财务公司建立了由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组成的高效运行机制,并对各自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组建了高效、精干的内设机构,机构职责及岗位设置充分体现了相互牵制、审慎独立、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东风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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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的识别、评估与监测
东风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东风财务公司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
东风财务公司依据监管要求并结合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建立了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作为风险管理的框架性制度,对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和职责、工作内容与方法、风险报告及风险管理文化等进行了纲领性、原则性的规定。针对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主要风险类型,东风财务公司制定《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合规风险管理操作细则》《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等专项制度,对各风险条线的职责分工、工具方法、管理程序、报告等进行了规定。
在风险的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控制、报告等方面,东风财务公司在《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各部门职责,持续对风险状况进行监控,并初步建立了定期及不定期的报告机制,风险管理部每年形成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提交董事会,不定期向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提交专题报告,一旦出现风险事件,立即提交重大、突发性风险事项报告等。
此外,为有效控制信用风险,东风财务公司根据业务品种及客户类型对客户进行评级,针对汽车零售金融个人业务采用自动化审批的方式对客户进行授信放款,其他业务在授信过程中会综合参考模型打分信息及其他审批必要条件进行人工审核,通过不断完善法人业务、零售金融业务信用评级模型,提升风险识别与评估的水平。此外,东风财务公司持续推进风控与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控措施嵌入各类业务信息系统,提高风险及内控管理与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有机融合程度。2025年,东风财务公司持续推进汽车金融系统优化升级,深化业务流程改善;维护统一授信管理平台日常运行,实现对公客户信息统一管理、集团客户自动识别及关联、授信额度统一管控、授信和用信数据共享等;深度开展东风财务公司自助式分析平台研发工作,加强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风险监测质量与技术水平。
(三)控制活动
1、结算及资金管理
在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东风财务公司根据各项监管法规,制定了《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成员单位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成员单位账户管理操作细则》《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智能资金平台管理操作细则》《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成员单位收款付款业务操作细则》等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结算业务。成员单位填写《开户申请书》,东风财务公司根据成员单位申请,按内部分级授权规定审批通过后,为成员单位开设结算账户以及各类存款账户,用以存放各成员单位资金。成员单位可通过东风财务公司智能资金平台提交划款指令实现资金划转,东风财务公司智能资金平台设定了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措施,并提供了及时详尽的对账服务,通过信息系统控制和健全的制度控制保障了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和结算的便利。
(2)成员单位存款业务。东风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流动性管理。东风财务公司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资产负债管理,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4)资金融通。东风财务公司流动性充裕,无大额对外融资需求。
2、信贷管理
东风财务公司建立了职责分工明确、审贷分离、前后台相互监督制约的信贷管理体制。为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明确岗位职责,提高授信业务审批效率和质量,东风财务公司设立授信审查委员会。授信审查委员会是按照确定的授权权限,对权限范围内各项授信业务方案进行审查的集体决策机构,负责东风财务公司的授信业务、票据业务等项目的审查和审批。
东风财务公司针对集团金融业务特点制定了有关客户授信业务、票据业务、委托贷款业务贷后管理、资产风险分类、不良资产处置等规章制度。
东风财务公司的信贷业务对象的范围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东风财务公司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等监管法规的要求,对信贷资金的用途、收息情况、展期贷款、逾期贷款等进行监控,对信贷资产安全性和可回收性进行贷后检查,并根据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相关规定按要求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东风财务公司信贷资产质量良好,拨备覆盖充足。
3、信息系统控制
东风财务公司成立了数字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审议公司信息数字化转型策略规划相关事宜,监督数字化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东风财务公司制定了《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数字化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建设管理操作细则》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障公司运营的IT支撑。
东风财务公司由风险管理部主导,参照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建设标准,构建了具有公司特色的信息化科技管理体系。公司亦设有数字科技部门,专职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截至目前,所有核心业务均已获得信息系统的支持,实现了业务流程的全面线上化控制。此外,东风财务公司通过自主开发的自助式分析平台,实现了风险监测的线上化、自动化、模块化管理以及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基本完成了全过程风险信息的采集、传递、分析系统的构建。
4、合规风险控制
东风财务公司制定了《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合规风险管理操作细则》《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合法合规性审查操作细则》等合规系列专项制度,建立了全面的合规管理体系。法律合规部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合规风险检查,管理层须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督促各机构落实。有效防范风险,堵塞漏洞,防控业务风险,保障资产质量安全。
5、审计监督
东风财务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审计团队,明确了审计团队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审计团队对东风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稽核监督,并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东风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东风财务公司构建了覆盖资金、信贷等核心业务领域的风险管控机制,运用科学的风险管理技术措施,实现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整体风险水平可控,为稳健经营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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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东风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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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东风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71,558.70万元,占东风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的1.93%,在东风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为73,994.56万元,符合与东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关于上市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合计在东风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要求;在财务公司开具承兑汇票发生额合计9,706.53万元,年末余额合计为3,052.13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发生额为1,000万元,年末余额为零,应收保理减少0.15亿元,年末余额为零。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东风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将持续跟踪东风财务公司经营状况、监管指标及风险管控情况,定期开展风险评估,确保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
六、风险评估意见
东风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可较好地控制风险,能够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范经营。
根据东风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东风财务公司在资金、信贷、投资、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同时,亦未发现存在违反监管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东风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在东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七、其他说明
无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
2026年度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风科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一定的依赖,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事项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中涉及关联事项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的《关于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在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中涉及关联事项的表决。
(二)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追加授信额度的议案》所确定的关联交易范围开展相关交易,交易公允且未给公司带来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2025年申请授信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总额为6.8亿元(大写:人民币陆亿捌仟万元整),其中,东风科技总部拟申请综合授信3亿元人民币,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2.5亿元人民币,东风(十堰)有色铸件有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0.3亿元人民币,广州德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0.3亿元人民币,东风富士汤姆森调温器有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0.3亿元人民币,苏州东风精冲工程有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0.4亿元人民币;2025年度需要支付给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利息总额不得超过贰仟万元人民币。合作开展业务包括:贷款、财务公司承兑、应收保理等。
2025年实际执行情况:东风科技总部发生额为零,年末无借款;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开具承兑汇票发生额0.97亿元,年末余额0.31亿元;东风(十堰)有色铸件有限公司应收保理减少0.15亿元,年末余额为零;广州德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发生额为零,年末无借款;东风富士汤姆森调温器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发生额为0.1亿元,年末余额为零;苏州东风精冲工程有限公司发生额为零,年末无借款。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实际利息支出13.89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2026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6.7亿元(大写:人民币陆亿柒仟万元整),其中,东风科技总部拟申请综合授信3亿元人民币,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2.5亿元人民币,东风(十堰)有色铸件有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0.3亿元人民币,广州德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0.2亿元人民币,东风富士汤姆森调温器有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0.3亿元人民币,苏州东风精冲工程有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0.4亿元人民币;2026年度需要支付给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利息总额不得超过贰仟万元人民币。合作开展业务包括:贷款、财务公司承兑、应收保理等。
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基础性贷款利率,综合考虑期限、业务类别、产业政策、客户性质、风险溢价等因素进行定价。
公司将严格按照银行有关规定使用和归还贷款。
三、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二路东合中心南区办公楼H栋15-18层
注册资本:9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生贵
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为: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从事同业拆借;
(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消费信贷及融资租赁;
(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10)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原为东风汽车工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7年5月,是全国第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2002年7月,公司名称变更为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2006年12月,公司迁址至湖北省武汉市。2013年3月经湖北省银监局批复公司成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2018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增至9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000178766767H,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052H24201000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从业人员229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东风有限”)50%股权,东风有限是东风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与东风科技构成关联关系。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为保证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特实施本次关联交易。
(二)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一定的依赖,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人员构成符合独立性要求,重大决策均独立于关联方。公司已遵循《公司章程》和规则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相关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
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帅先生的辞职信。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王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职务。王帅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帅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王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提名刘会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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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王帅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且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王帅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王帅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王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同意提名刘会春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会春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相关培训学习,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会春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等情况进行审查,认为该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进行上述调整,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同意刘会春先生经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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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会春先生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将在股东会选举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