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臻 实习生 谢婉婷) 11月12日,记者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获悉,农业农村部于近日正式批复同意我省对大通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分区进行优化调整。该方案作为全国首批通过审批的同类项目,标志着我省在协调生态保护与区域发展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青海现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4个,主要承担长江、黄河青海段及内陆河高原土著鱼类栖息地的保护职责,是维护高原渔业生态安全的关键屏障。在保护区设立初期,因勘界技术条件所限,部分道路、农田、村庄等陆域生产生活空间被划入保护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2023年以来,根据地方政府申报需求,省农业农村厅积极与农业农村部沟通,组织专家开展科学评估与方案论证,严格履行审核、公示及报批程序,在严格保护土著鱼类核心栖息地的基础上,科学精准划定保护区边界,有效解决保护与发展的空间矛盾,推动生态渔业与乡村产业协调发展,实现生态效益与民生改善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