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集中整治毁林毁草犯罪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于莹莹)“未来,我们将全面加强生态检察工作,助力实施‘三北’工程质量年行动。”在日前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所作的检察工作报告中,检察机关在协同共治服务绿色发展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受到代表们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

  据了解,2025年,内蒙古检察机关牢记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这一“国之大者”,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锚定“三年一大变”目标,持续推进山林、河湖、草原“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6374件,同比上升50.3%。强化地、铁检察协作,扎实开展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联合自治区高级法院、公安厅等出台证据指引等文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起诉毁林毁草犯罪,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恢复林地、草地6.3万亩,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3.7亿元。针对大兴安岭林区非法开垦林草地等突出问题,自治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责任单位落实生态管护责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探索“检察+碳汇”生态修复新模式,督促涉案当事人认购碳汇5600余吨。协同推进黄河中上游水土流失防治,推动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办理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25件,督促追缴水土保持相关税费5.1亿元。强化荒漠化防治检察协作,办理防沙治沙、禁牧休牧案件300件。

  “检察机关着力服务美丽内蒙古建设,形成了‘四大检察’互动、三大协作并行的生态保护检察模式。”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民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陈爱雪建议,持续协同构建从山顶到草原的保护治理大格局,深化执法司法协作,优化社会协作,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助推生态环境系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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