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官网公布了数则答复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关于控烟、禁烟建议的函。
广州市卫健委在答复中提到了广州市控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
《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规定相对滞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控烟条例》的法律责任设置偏轻,威慑力不足;《控烟条例》限定的禁止和限制吸烟场所范围较窄,只有部分室内场所和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范围内的室外场所属于禁止吸烟场所;150平以上或75座以上餐饮场所仅为限制吸烟场所(少于此面积或座位数的不限制吸烟),限制场所可设置吸烟区;吸烟区的设置、管理方面的条款比较简单,操作中缺乏统一标准。
由于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存在监管部门职责划分不清晰、执法主体不明确等情况;电子烟没有纳入监管范围;戒烟服务宣传力度不足,12320可以提供戒烟咨询服务,二级以上医院均设有戒烟门诊,但市民知晓率不高。
关于当前的控烟工作,广州市卫健委分别从“开展《控烟条例》修订工作”“开展控烟巡查执法检查、监督”“日常控烟宣传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做好信访投诉处理,及时化解矛盾”“开展控烟监测评估情况”等方面作了介绍。
比如,广州市卫健委透露,《控烟条例》修订已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计划。2025年底,市卫健委再次向市司法局提交了将《控烟条例》修订工作列入2026年立法正式项目申请,目前尚未正式立项。市卫健委已完成修订初稿,待列入正式项目后,会邀请专家团队共同参加条例修订,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市司法局积极支持我委结合《控烟条例》等的实施情况,总结广州市近年来控烟工作经验,在修订上述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问题方面展开充分的调研论证,尽快启动《控烟条例》修订程序。
关于下一步工作目标,广州市卫健委表示将《控烟条例》修订作为控烟工作的主要任务。
修订目标包括: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明确部门职责,对控烟监管和执法体制进行明确;履行公约义务,扩大禁止吸烟范围,遵循“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室外场所部分禁烟”的原则,扩大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实现由“罚个人”到“罚场所”的监管思路转变,同时结合放管服改革,优化、简化处罚程序,缩短处罚时间,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完善监管机制,将“电子烟等烟草制品”纳入监管范围,增加控烟服务规定,推动控烟工作由“重监管”向“监管与服务并重”转变。
此外,广州市卫健委还提到要加强控烟巡查执法,具体包括:提高宣传工作的效果;继续加强对禁烟场所控烟巡查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吸烟行为;聚焦重点人群(青少年)开展精准控烟科普,持续深化无烟场所建设;引导市民自觉践行健康生活方式,主动参与戒烟控烟;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部门共同加大宣传力度,为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管理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