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8日,四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为32.07元/股。本次调整事项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调整背景: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21,618,988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394,000股后,剩余220,224,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8,089,995.2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4日,目前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股票价格的事项,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调整。基于此,公司启动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程序。
回购价格具体调整情况
公告披露,本次回购价格调整采用“调整前回购价格减去每股派息额”的计算方式,具体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回购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回购价格。
据了解,本次调整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2.47元/股。结合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每10股派息4元(含税)的安排,每股派息额为0.4元。经计算,调整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2.47元/股-0.4元/股=32.07元/股。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调整前回购价格(P0) | 32.47元/股 |
| 每股派息额(V) | 0.4元/股(每10股派4元) |
| 调整后回购价格(P) | 32.07元/股 |
| 历史调整情况 | 本次为首次调整 |
对公司经营无实质影响 程序合规获多方认可
公司表示,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是因利润分配导致的常规性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从审批程序来看,本次调整事项已于2025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亦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激励计划进展:首次授予涉及364名对象
回溯公告信息,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3年9月13日完成首次授予,授予日为2023年9月13日,授予364名激励对象237.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2.87元/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0.8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16.43万股。本次调整涉及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即为此前首次授予的部分。
后续,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结合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等安排,推进相关事项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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