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公告,大股东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商业发展)将其持有的豫园股份7216.30万股股份进行质押,质押用途为质押贷款,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9.80%,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5%;大股东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产业投资)将其持有的豫园股份5318.99万股股份进行质押,质押用途为质押贷款,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9.74%,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7%;大股东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豫园股份4844.16万股股份进行质押,质押用途为质押贷款,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00.36%,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4%;大股东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豫园股份2320.54万股股份进行质押,质押用途为质押贷款,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87.94%,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0%,具体如下表: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万股)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
| 复星商业发展 | 否 | 7216.30 | 20251020 | 2027102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9.80 | 1.85 | 质押贷款 |
| 复星产业投资 | 否 | 5318.99 | 20251021 | 2027102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99.74 | 1.37 | 质押贷款 |
| 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 | 否 | 4844.16 | 20251020 | 2027102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00.36 | 1.24 | 质押贷款 |
| 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否 | 2320.54 | 20251020 | 2027102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7.94 | 0.60 | 质押贷款 |
| 合计 | - | 19700.00 | - | - | - | - | 5.06 | - |
复星商业发展持有豫园股份3.65亿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9.38%,本次股票质押后,复星商业发展累计质押豫园股份股份3.61亿股,占其持股比例的98.90%。复星产业投资持有豫园股份5318.99万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7%,本次股票质押后,复星产业投资累计质押豫园股份股份5318.99万股,占其持股比例的100.00%。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豫园股份4844.16万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4%,本次股票质押后,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豫园股份股份4844.16万股,占其持股比例的100.00%。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豫园股份2621.87万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7%,本次股票质押后,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豫园股份股份2320.54万股,占其持股比例的88.51%。
| 股东名称 | 未解押股权质押数量(万股) | 持股总数(万股) | 质押占其持有的股份比例(%) | 质押占总股本比例(%) |
|---|---|---|---|---|
| 复星商业发展 | 36116.30 | 36516.30 | 98.90 | 9.28 |
| 复星产业投资 | 5318.99 | 5318.99 | 100.00 | 1.37 |
| 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 | 4844.16 | 4844.16 | 100.00 | 1.24 |
| 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320.54 | 2621.87 | 88.51 | 0.60 |
截止本公告日前,复星商业发展已经累计质押3.61亿股,加权平均质押起始日参考股价为5.74元/股,其质押预警线(预估)为4.83元/股,质押平仓线(预估)为4.22元/股。公司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5.83元/股,较加权平均质押起始日参考股价涨跌幅为1.49%;截止本公告日前,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经累计质押2320.54万股,加权平均质押起始日参考股价为6.38元/股,其质押预警线(预估)为5.36元/股,质押平仓线(预估)为4.69元/股。公司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5.83元/股,较加权平均质押起始日参考股价涨跌幅为-8.59%。
| 股东名称 | 本次公告前已质押股份(万股) | 加权平均质押起始日参考价 | 最新收盘价 | 较加权平均质押起始日参考价涨跌幅(%) | 是否触发预警线/平仓线 |
|---|---|---|---|---|---|
| 复星商业发展 | 36116.30 | 5.74 | 5.83 | 1.49 | 否 |
| 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320.54 | 6.38 | 5.83 | -8.59 | 否 |
截止2025年10月18日,豫园股份整体质押股份为15.91亿股,整体质押占总股本之比为40.88%,累计质押市值93.09亿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13.94亿股,其质押占其持股比例为66.79%。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价预警线(预估)为4.93元/股,平仓线(预估)为4.32元/股。截止2025年10月18日,公司股价为5.85元/股,较质押预警线涨跌幅为18.61%,较质押平仓线涨跌幅为35.55%。
鹰眼预警评级模型,基于股价、质押率及质押比例等因子,对上市公司质押风险进行动态监测,豫园股份公司整体质押比例40.88%,核心股东质押比例66.79%,触发“风险”类评级,具体评级标准如下表:
| 鹰眼评级因子 | 正常 | 风险 | 高风险 |
|---|---|---|---|
| 核心股东是否触发预警线及平仓线 | 低于预警线 | 预警线(预估) | 平仓线(预估) |
| 公司整体质押比例 | <30% | 30%-50% | >=50% |
| 核心股东质押比例 | <50% | 50%-80% | >=80% |
评级分类方法:将质押股票分类为“正常”、“风险”、“高风险”三类级别,其中,“风险”级别主要为股价触发预警线或核心股东质押比例50%至80%或单只股票整体质押比例30%至50%;“高风险”级别主要为股价触发平仓线或核心股东质押比例大于或等于80%或单只股票整体质押比例大于或等于50%。
注1:核心股东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注2:质押预警价=根据质押起始日前复权收盘价*所选质押率*(1+所选融资成本)*所选预警线进行估算;质押平仓价=根据质押起始日前复权收盘价*所选质押率*(1+所选融资成本)*所选平仓线进行估算。为简化估算,我们将质押率设置为50%,预警线和平仓线分别设置为160%、140%,融资成本利率设置为5%等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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