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莹)年近八旬的张大妈经常受儿子李某辱骂,甚至还被儿子打过。张大妈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西城区人民法院近日通报此案,裁定禁止李某对张大妈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李某损坏张大妈的财物。
张大妈说,儿子以照顾失能的父亲为由长期居住在她家里,并向她索要老伴儿的养老金。儿子经常找茬儿辱骂、威胁,甚至还动手打过她。张大妈曾报警20多次,警察频繁登门教育警告李某却调解无效。张大妈最终向西城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张大妈因家庭矛盾发生纠纷,李某在情绪激动时摔砸手机,与张大妈有肢体冲突,存在不文明言语以及拆卸家中房门的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张大妈有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因此裁定禁止李某对张大妈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李某损坏张大妈的财物。
法官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谩骂这种心理折磨的方式,如果是经常性的,也属于家庭暴力行为。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继续发生,根据申请人申请,由法院作出的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