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近日,市民致电晚报热线询问,他求职时用工单位让他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什么是“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在哪里开具?就此,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作出了详细解答。

问:什么是“无犯罪记录证明”?

答:“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对申请人“有无刑事犯罪”的一种证明(只有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罪的才算有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常见的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国营企业等人员入职前的政审、入党政审、参加选举核实身份、服现役、出国留学、律师出庭等情形,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些企业在招聘过程中也需要应聘者开具该证明。

问:个人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个人可以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申请查询应当持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查询申请表》;委托他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问: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几个工作日?

答:受理单位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的时间不计入办理期限。对于个人查询,未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出具《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对于单位查询,查询结果以《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形式告知查询单位。

“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年之内不能无限制开出,具体开出次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等法规规章规定:个人在一年内申请查询超过3次(不含3次)的,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

问: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本人到现场亲自办理吗?

答:一般情况是要求申请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去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申请人在外地或者有特殊情况的,可找近亲属进行代办,代办人需带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无犯罪记录申请函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不能一直使用,公安机关开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上都会写明有效期,有效期一过就无法产生法律效力;也不能在有效期内复印备用,无犯罪记录证明产生法律效力的是盖了公安机关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一般不被认可。

记者 菀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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