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信披违规收责令改正 吴正杲等四高管领警示函


2026年1月29日,四川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图山鼎”)及公司董事长吴正杲、总经理易晓英、副总经理兼董秘肖德伦、财务总监郑天相采取监管措施。经查,华图山鼎存在提供财务资助未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以及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的违规行为。

两起信披违规事项曝光

四川证监局指出,华图山鼎主要存在两方面违规问题。

一是公司就北京中师华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师”)学员退费事项提供财务资助未履行审议程序并对外披露。2024年9月至2025年5月期间,华图山鼎累计向北京中师提供学员退费相关财务资助金额达3929.08万元。

二是公司与北京华图上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图上学”)之间的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025年1月至5月,华图山鼎与华图上学产生关联交易金额2958.56万元。直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董事会才审议并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四川证监局表示,华图山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而公司董事长吴正杲、总经理易晓英、副总经理兼董秘肖德伦、财务总监郑天相,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责任。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华图山鼎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吴正杲、易晓英、肖德伦、郑天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司需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四川证监局要求华图山鼎高度重视上述问题,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报告。公告同时指出,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违规事项 涉及对象 发生期间 金额(万元) 违规类型
学员退费财务资助 北京中师 2024年9月-2025年5月 3929.08 未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
日常关联交易 华图上学 2025年1月-5月 2958.56 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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