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88,证券简称:新亚制程)近日发布诉讼进展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被上诉人,因与宁波甬湶投资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在一审胜诉后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上诉状》,宁波甬湶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处于二审受理阶段。
公告显示,该诉讼源于宁波甬湶对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向新亚中宁、新亚制程及其上海分公司支付大额款项的行为提出异议。宁波甬湶曾于2025年6月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后于2025年9月申请撤回对新亚杉杉七名相关人员的诉讼请求。2025年12月23日,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宁波甬湶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9.7707万元、保全费5000元及公告费200元均由宁波甬湶负担。
对于本次上诉,宁波甬湶的诉讼请求包括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并要求被上诉人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新亚制程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二审案件尚未开庭,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公司强调,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诉讼阶段 | 时间节点 | 主要事件 |
|---|---|---|
| 一审 | 2025年6月17日 | 公司披露新增诉讼事项,宁波甬湶对新亚中宁、公司及上海分公司等提起诉讼 |
| 一审 | 2025年9月2日 | 宁波甬湶申请撤回对新亚杉杉七名相关人员的诉讼请求 |
| 一审 | 2025年12月23日 | 衢州中院一审判决驳回宁波甬湶诉讼请求,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
| 二审 | 2026年2月 | 公司收到浙江省高院《上诉状》,宁波甬湶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受理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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