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5-076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8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购股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自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A股普通股。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

2024年9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截至2024年9月23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33,442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0.568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50元/股,最低价为11.97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78,078.7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股份认购、股票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开立情况

2025年9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本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95662”。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筹集资金总额为13,606,720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计份额为13,606,720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的薪酬、自筹资金以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8.42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回购的股份1,6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经营团队成员。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人数41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募集的资金总额、实际认购总份额以及实际参与人数均未超过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实施上限。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过户情况

2025年9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9月23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1,6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48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分批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

三、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关系

(一)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应当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运作,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拟认购份额较为分散,各参加对象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此外,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结合以上内容进行判断,现阶段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交易等事项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回避表决。

(四)公司密切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如存在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情形的,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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