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通知书


转自:贵州日报

股东杜学陵、杜国林:

李景清因在杜友陵处购买了遵义县兴鑫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鉴于杜学陵、杜国林二位登记并代持杜友陵在遵义县兴鑫矿业有限公司20%的股权,以及李景清在与杜友陵就80%的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黔0304民初7599号《民事判决书》,杜友陵不服上诉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4日作出(2025)黔03民终6379号《民事判决书》,均支持李景清在杜友陵处转让获得了遵义县兴鑫矿业有限公司80%股权,且上述判决均已发生法律效力。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李景清作为持有遵义县兴鑫矿业有限公司80%股权的股东,现就遵义县兴鑫矿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遵义市播州区铁厂镇晟德兴发锰矿场、刘晟德等征收补偿纠纷等相关事宜,提议召开遵义县兴鑫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26年3月3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维也纳酒店8718

3.参会人员:本公司股东杜学陵、杜国林、李景清

4.会议议题:审议关于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遵义市播州区铁厂镇晟德兴发锰矿场、刘晟德等就征收补偿纠纷、合作协议履行协议纠纷等主张相关权利

5.参会须知

(1)请各位股东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会;委托代理 人参会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请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到场签到,逾期未签到且无书面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会议参会权利。

(3)联系人:李景清 联系电话:13087881111

特此通知。

遵义县兴鑫矿业有限公司

股东:李景清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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