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协调 巧妙化解车辆退换难题


(来源:劳动午报)

转自:劳动午报

近日,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丰台街道市场所接到市民张先生的投诉,反映其去年购买的车辆出现漏水问题,经多次到4S店检测维修,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张先生要求退换车辆。

工作人员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当天联系了4S店店方。店方查询张先生的维修记录,基本确认了张先生所说的情况,但认为张先生的车辆虽然因漏水维修了多次,但还未达到汽车三包规定中“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或退货”的情况,其第一次和后两次漏水的维修部位不同,不能算作同一质量问题,因此无法退换车辆,只能先进行维修。面对店方的回复,张先生并不认可,他认为前几次维修是因为4S店始终没有真正修好才导致反复漏水,所以应该算作同一问题。双方各执一词,调解陷入僵局。

工作人员经过分析,发现双方的核心矛盾在于是否可以将3次维修算作同一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工作人员在咨询了专业律师后,再次与店方进行沟通,提出可以由门店提供具有厂家认证的维修判定结果。经店方与厂家协商,最终同意将前三次维修算作同一问题,如果再次出现漏水情况,可以为张先生提供退换车服务。张先生对该结果十分满意,感谢工作人员的协助。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落实“丰铃行动”要求,将市民诉求放在首位,用实际行动展现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为民解忧、主动作为的责任担当,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沈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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