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带着对检察工作的关注,我应邀走进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检察院。调研中,我发现该院聚焦生态保护、心系民生关切,以精准监督撬动系统治理,用一桩桩扎实的办案成效筑牢公共利益“防护网”,那些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让我深感振奋与动容。
包头是黄河流域中上游的重要节点城市,大青山生态屏障横亘东西,黄河“几字弯”蜿蜒流过,生态保护责任重大。调研中我了解到,检察机关围绕重点区域打出一套精准有效的生态保护“组合拳”,在黄河生态治理中的实践效果显著。
包头市九原区境内41公里的黄河河道,是区域生态系统的重要支撑,更是沿岸群众农业灌溉的“生命之源”。然而,部分经营者在黄河沿岸违规开设“水上大排档”,不仅非法占用河道资源,产生的餐饮废弃物直接污染水体,还严重堵塞河道影响行洪安全。九原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这一线索后,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通过实地勘验、固定证据、座谈研判,向属地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属地政府联合环保、水利、城管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最终清理违规经营船只12艘,清运杂物20余吨,疏通堵塞河道1.2公里。
更让我欣喜的是,包头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社会共治新模式,依托内蒙古自治区“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广泛吸纳法律、环保、食药、国土、医疗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加入,构建起一张“检察+社会力量”的公益保护网。这些志愿者不仅为检察机关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更在专业问题论证、公益损害评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调研中我还发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仍有提升空间。不少群众虽然关心生态环境和公共利益,但对如何反馈问题线索、通过何种渠道寻求检察监督并不清楚。为此,我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进社区宣讲、新媒体短视频科普、典型案例发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普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明确线索反馈的具体路径和渠道,让群众在发现公益受损情况时,能第一时间找到监督“出口”,真正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公益保护新格局。
(整理:本报全媒体记者于莹莹 通讯员刘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