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臻驱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监管具体问询事项如下:
一、请说明(1)沈捷、瞿博委托他人代持股份是否符合当时二人所在单位的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违反竞业协议的情形,以及是否合法合规;(2)列表说明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定价依据,同一批次价格不一致的应说明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零对价转让的应说明交易真实性、对价公允性,约定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不一致的应说明具体原因;(3)就发行人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请说明(1)沈捷及其控制的主体合计控制超过30%的表决权,是否均应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关于控股股东的要求进行核查说明;(2)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对控制权的影响,上市前后控制权发生变化的应说明;(3)按照《监管指引第2号》关于主要股东的要求对受同一主体控制且合计持股超过5%的主体进行核查说明。
三、请说明股权激励是否存在外部人员、离职人员及顾问,如存在上述主体,请按照《监管指引第2号》说明有关情况,并就股权激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请说明(1)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2)发行人计划加大在欧洲的投资及进一步加快扩张至东南亚,是否涉及具体境外募投项目,是否应履行境外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五、请说明(1)发行人及下属企业经营范围涉及数据处理、市场调查、半导体、集成电路等业务,说明相关业务开展情况,纳入经营范围的必要性;(2)按照《监管指引第2号》说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六、请说明(1)张江科投等3名国有股东办理国有股标识进展情况;(2)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3)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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