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股东会通过多项议案 核心议案同意率超99.96%


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79,证券简称:福建金森)股东会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隆应先生主持,会议地点为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如下: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55,967,0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561%。其中,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155,698,883股,占比66.0424%;网络投票股东46人,代表股份268,200股,占比0.1138%。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9人,代表股份5,959,2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数的2.5277%。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名称 同意股数(股) 同意率 反对股数(股) 反对率 弃权股数(股) 弃权率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55,911,883 99.9646% 50,100 0.0321% 5,100 0.0033%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155,918,883 99.9691% 43,100 0.0276% 5,100 0.0033%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55,911,883 99.9646% 50,100 0.0321% 5,100 0.0033%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55,917,983 99.9685% 43,100 0.0276% 6,000 0.0038%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55,918,883 99.9691% 43,100 0.0276% 5,100 0.0033%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兰昌、韩海洋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主体资格,提案及表决程序、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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