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木与中信金融资产签署补充协议 3400万元股权收购款及相关维持费延期12个月支付


近日,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32,证券简称:)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三兆”)拟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签署《差补暨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就股权收购款及股权维持费的支付事宜达成延期约定。

据了解,此次延期源于2025年3月的一项合作。当时,ST三兆董事会及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长沙三兆引入中信金融资产进行增资扩股,增资金额不超过6.8亿元,用于偿还长沙三兆及三木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金融负债,合作期限为3年。根据原协议,ST三木(或指定第三方)可主动收购中信金融资产持有的长沙三兆股权,在特定情形下,中信金融资产也有权要求其收购部分或全部股权,并由ST三木、长沙三兆为股权处置所得与应收款项的差额承担补足义务。同时,长沙三兆及ST三木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滨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滨江”)以名下相关资产提供抵押担保,长沙三兆还以部分租金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根据补充协议,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事项内容 原约定情况 补充协议约定
5%股权收购款支付 应于原定日期支付完毕,对应投资本金3400万元 延期12个月支付,签约生效前先行支付100万元,收购对价仍按原协议计算
股权维持费支付 应于2026年4月、2026年6月支付 延期12个月支付,此后产生的维持费仍按原协议约定支付
违约金支付 因未按期支付股权收购对价及维持费产生违约金 违约金按原协议第11条计算至补充协议生效之日止,应在2028年4月15日前支付
担保事项 公司及长沙三兆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相关资产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担保金额、期限等保持不变,相关抵押、质押担保继续有效

ST三木董事会表示,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是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特别提示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本次延期支付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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