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4月23日获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下称《办法》)。业内专家指出,《办法》对科学有序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了考什么、如何考等要求,为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十五五”规划纲要则对这项工作作出了系统部署。开展评价考核,将进一步发挥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牵引作用,加快推动能源转型与产业升级,加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降低全社会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十五五”时期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攻坚期、决胜期。为此,《办法》构建了包含5项控制指标和9项支撑指标的指标体系。其中,控制指标涵盖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降低、煤炭消费总量、石油消费总量、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等,均为对碳达峰目标实现起决定性作用的核心指标;支撑指标则涉及节能、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碳排放权交易等领域,选取的是各领域具有代表性且对“双碳”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指标。
“《办法》把‘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降低’作为核心控制指标,同时保留‘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作为支撑指标,这释放出明确信号:一方面,要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推进节能工作,用更少的能源消耗支撑更多的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要严控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用同样的能源消耗实现更少的碳排放。”国家节能降碳中心副主任高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