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知黑龙江保安律师事务所等7家律师事务所参加年度报告工作的公告


(来源:黑龙江日报)

转自: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保安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鼎凡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澎广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吉睿达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博公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天正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明理楼律师事务所:

上述律师事务所未按时参加2024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报告,依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现公告通知上述律师事务所,符合考核条件的,责令于三十日内提交年度报告材料;不符合考核条件的,按照《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行停办,我局将按照《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司法部的有关要求处理。

哈尔滨市司法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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