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治理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典型案例


转自:新华社

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扰乱经营秩序与诉讼秩序,破坏创新环境与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法院11月19日发布5件治理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典型案例,通过树立更严的鲜明导向、明确更细的认定标准、划出更准的赔偿范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科研创新氛围。

在涉“导轨”实用新型专利恶意诉讼案中,广东省中山市某制品厂接到来自广东某新材料公司的订单,由该公司提供包含某实用新型专利完整技术方案的图纸,要求制品厂按照图纸生产样品。令制品厂没想到的是,订单在前,传票随后。很快,某新材料公司就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还向制品厂的客户发送侵权警告函。

该案经二审判决,法院驳回某新材料公司的诉讼请求。该案结案后,某制品厂认为某新材料公司的恶意取证行为构成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和商业诋毁,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判决某新材料公司赔偿某制品厂经济损失。

这批案例还包括涉“行车记录仪”专利恶意诉讼案、涉“靶式流量计”实用新型专利恶意诉讼案、涉“成品罐”实用新型专利恶意诉讼案、涉“罗汉果提取物”制备方法发明专利恶意诉讼案。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表示,将严厉打击恶意诉讼,让不法行为人付出沉重代价,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引领示范作用,引导当事人诚信行使诉权。(记者冯家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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