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16家药企被点名


(来源:蒲公英Ouryao)

转自: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编辑:水晶

4月16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领取〈医药价格和招采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涉及相关案源线索的16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须委派正式员工于4月23日17:00前,携带授权委托书等证件至指定地点现场领取问询函。若企业逾期未领取,自4月16日起满15日即视为送达。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上海本月发布的第二份同类通知。结合4月初的第一次问询,仅4月份以来,上海已累计向36家药企发出问询,监管力度显著加强。20家药企被“点名”。

与此同时,跨省监管协同也在推进。4月15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公告,针对部分涉及医药商业贿赂案源线索的企业启动信用评价预评级工作。公告要求相关企业限期前往中心领取《预评级告知书》,逾期未领或未按规定进行信用修复的,将面临挂网、投标及配送资格受限的风险。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号)等文件规定,医药企业及其员工、委托代理企业,因医药商业贿赂、实施垄断行为、价格和涉税违法等,被依法追责或导致行贿对象被依法追责,应主动向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报告具体信息。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案源线索共涉及16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详见采购平台公告栏)。

二、领取要求

相关企业须委派本企业正式员工,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6年4月23日17:00前,至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服务前台现场领取《医药价格和招采有关事项的问询函》。

三、送达规定

请相关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限内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相关企业应按要求配合做好后续问询工作,履行相关义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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