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5-040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一)回购情况
2022年5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截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实际回购股份818,917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70元/股,最低价为23.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78,019.1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回购方案中已回购尚未使用并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6,917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将由82,690,657股变更为82,663,74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2,690,657元减少至人民币82,663,74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务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幢爱科科技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即2025年11月18日至2026年1月1日(工作时间8:30-11:00、12: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1-86609578
(5)邮箱:office@iechosoft.com
(6)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幢爱科科技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方小卫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石鑫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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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文哲、蒲盛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