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下桩桩荒唐事


  ▌马伯庸 著

  那么这笔七千两银子的巨款,庆林准备怎么还呢?他先找到章沅,吓唬说:“申巡抚震怒非常,严令重办。岂止祥璋,有关人员都要倒霉。当初那笔开销是你老兄批准的吧?花押官印俱在,你不出点血,一样要完蛋。”

  章沅一听,浑身哆嗦着,拿出两千两银子消灾。紧接着,庆林找到之前代理同知的陈符清,说辞差不多:“你在同知任上待了半年,这么大的盗案,你毫无察觉,一样有责任。你看着办。”陈符清浑身哆嗦着,也拿出两千两银子来。庆林又派人到京城,拎着祥璋的耳朵,让他吐出三千两,正好凑够七千两给张集馨销账。

  张集馨这一次算是大开眼界。原本祥璋要退出全部赃银,外加掉脑袋,被庆林这么一操作,非但无罪,反而还赚了四千两——不用说,这四千两里,自然也要分给庆林不少。

  张集馨忽然有点明白,皇上为什么要让他来下面看看了。

  可惜他不是于成龙,更不是海瑞。张集馨在见识到地方官场黑暗的同时,也见识到了它的残酷。他知道,如果自己胆敢真的去告御状,必然会被群起而攻之,最后骨头都不剩。

  张集馨犹豫良久,最后做了一个折中的决定:我洁身自好,不做有违良心的事,但也不阻止你们去干,我不发言,只做一个冷静的旁观者,把我观察到的事情都记下来。

  作为殿试成绩二甲的高才生,张集馨别的本事没有,笔头子相当厉害。他打开日记簿子,把这一桩桩亲眼看见的荒唐事、腌臜事都记下来,事极详尽,只盼着返京之后,呈给皇上看。

  哪知道,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日记越写越厚,可距离回京的日子,却越来越远。道光皇帝好像忘了这茬……可怜张知府一直就在山西官场转悠……

  时间推移到道光十九年(1839年)。张集馨在这一年的四月升任雁平道道台。但以他的履历来说,算得上官运蹉跎了。

  这一年的八月,山西地界发生了一桩案子。案子本身不大,但围绕这案子的官场百态,却让张集馨洋洋洒洒记了十几页的日记,令人瞠目结舌。

  这桩案子要从太原府下辖的徐沟县说起。

  徐沟县就是现在的清徐县。此前,当地的王知县派几个捕快出去办事,在城北的一家店里歇息。可巧不巧,他们在店里看到四个形迹可疑的人,捕快很敬业,发一声喊,将四人全数拿下。

  这四个人连声说冤枉,自称是贩卖棉油的客商。

  王知县审了一圈,没有什么收获,只好暂且把他们关押。结果这四个人嘴太碎,在牢里叽叽喳喳聊天,被牢子无意听到,原来这四个人里,有一个是江湖上有名的大盗,叫作张金铃子,籍贯平遥。

  王知县接到牢子汇报,大吃一惊。这个大盗是通缉榜上的常客,没想到今天栽到了徐沟!他当即写了一封文书,向省里汇报。

  文书一到省里,突然让所有官员陷入一种尴尬状态。(28)


评论列表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