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5-062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青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一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8,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70%;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2,3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7.79%。
● 捐赠协议的主要内容:控股股东青一投资向苏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无偿捐赠其持有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准科技”)的16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2%;向苏州市李政道教育和科学基金会无偿捐赠其持有公司的64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9%。
● 本次捐赠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一、控股股东捐赠情况概述
为了资助开展教育、科技、人才培养方面的公益项目,为苏州教育和科学事业引才育才提供助力,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青一投资与苏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25年11月8日签署《捐赠协议》,青一投资向苏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无偿捐赠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6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2%,捐赠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同时无偿捐赠现金160万元人民币。
为了传承和弘扬李政道先生科学家精神与家国情怀,鼓励和支持全球范围内的青年投身科学研究事业,推进国际科技人文交流和青年创新合作,全力培育更多未来战略科学家。青一投资与苏州市李政道教育和科学基金会于2025年11月8日签署《捐赠协议》,青一投资向苏州市李政道教育和科学基金会无偿捐赠其持有的公司股票6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9%,捐赠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同时无偿捐赠现金640万元人民币。
二、受赠方基本情况
(一)受赠方1:苏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1、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金太史巷4号北楼一楼104室、106室、107室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200005091618784
3、法定代表人:沈昀
4、注册资金:525万元
5、业务主管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6、业务范围:接受社会各界对苏州教育的捐赠及政府资助,开展奖教奖学、助教助学和各种有利于尊师重道、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活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支持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7、受赠方1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苏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为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独立运作的公益性组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苏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任职,对该基金会的运营无重大影响,该基金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受赠方2:苏州市李政道教育和科学基金会
1、住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邓尉路1号苏州市双创中心308-309办公室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20500MJ6637562J
3、法定代表人:黄建林
4、注册资金:2000万元
5、业务主管单位: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6、业务范围:资助开展教育、科技、人才培养方面的公益项目及其他符合《慈善法》规定和本基金宗旨的公益活动,为苏州教育和科学事业引才育才提供助力。
7、受赠方2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苏州市李政道教育和科学基金会为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独立运作的公益性组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苏州市李政道教育和科学基金会任职,对该基金会的运营无重大影响,该基金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捐赠协议主要内容
(一)苏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甲方:苏州青一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1:苏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自愿一次性向乙方1无偿捐赠其持有的天准科技160万股股票,捐赠股票占天准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0.82%,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同时甲方自愿向乙方1无偿捐赠现金160万元人民币。上述捐赠现金和捐赠股票所产生的任何形式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减持、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送现金红利、利息等,统称为“捐赠款项1”。
2、捐赠款项1用于奖励苏州地区优秀教师或在教育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具体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3、乙方1须为本协议项下捐赠设立专项基金,须为该专项基金开立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捐赠款项的管理和使用,包括绑定证券账户、收取、保存、支出款项等。该专项账户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与其他账户混同使用。
4、乙方1每年年底前,应向甲方提交次年的资金预算(包括具体使用计划书等)由甲方审批。每年的预算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总捐赠款项价值的10%。
5、乙方1承诺:自捐赠股票过户至乙方1名下后十八个月内,乙方1不减持捐赠股票。
6、乙方1每年最多可减持的股票,价值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对应年份的资金预算金额减去年初专项账户余额。
7、乙方1每次减持股票,应当遵循审慎稳健的原则,合理控制节奏,避免股价大幅波动。如遇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其他甲方认为不适合减持的特殊情况,应当暂缓减持。
(二)苏州市李政道教育和科学基金会
甲方:苏州青一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2:苏州市李政道教育和科学基金会
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自愿一次性向乙方2无偿捐赠其持有的天准科技640万股股票,捐赠股票占天准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3.29%,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同时甲方自愿向乙方2无偿捐赠现金640万元人民币。上述捐赠现金和捐赠股票所产生的任何形式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减持、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送现金红利、利息等,统称为“捐赠款项2”。
2、捐赠款项2用于支持AI相关方向(包括AI理论与应用、AI安全与伦理等)的青年科技人才,具体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3、乙方2须为本协议项下捐赠设立专项基金,须为该专项基金开立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捐赠款项的管理和使用,包括绑定证券账户、收取、保存、支出款项等。该专项账户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与其他账户混同使用。
4、乙方2每年年底前,应向甲方提交次年的资金预算(包括具体使用计划书等)由甲方审批。每年的预算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总捐赠款项价值的10%。
5、乙方2承诺:自捐赠股票过户至乙方2名下后十八个月内,乙方2不减持捐赠股票。
6、乙方2每年最多可减持的股票,价值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对应年份的资金预算金额减去年初专项账户余额。
7、乙方2每次减持股票,应当遵循审慎稳健的原则,合理控制节奏,避免股价大幅波动。如遇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其他甲方认为不适合减持的特殊情况,应当暂缓减持。
四、本次实施捐赠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捐赠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注:数据如有尾差, 为四舍五入所致。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捐赠后,公司控股股东青一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捐赠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捐赠的股票在办理完成交割手续前,青一投资具有捐赠股票的所有权,对捐赠股票仍享有完整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3、公司将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