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临2025-048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2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277号西岸数字谷二期T3楼栋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0日
至2026年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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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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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符合出席股东会条件的股东于2026年1月14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4:0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靠近江苏路)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书面通讯请在信封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
(二)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
票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277号西岸数字谷二期T3楼栋
联系人:张建涛
联系电话:021-54967667
电子邮件:zhangjt@shchinafortune.com
邮编:200232
(三)登记处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雪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邮编:200052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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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5-045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下午在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277号西岸数字谷二期T3楼栋2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腾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公司治理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董事会的职权作相应修订。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修改章程的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四、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沈巍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頔菲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下午2时在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277号西岸数字谷二期T3楼栋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頔菲 女 198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级会计师。曾任上海知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主管,公司监事。现任上海由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陈頔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5-046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下午在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277号西岸数字谷二期T3楼栋2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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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主要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董事会职权的条款作相应修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修改章程的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5-04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持续改善收入结构和利润结构。在坚持“金融科技引领业务发展”战略、加强创新能力、夯实技术优势的同时,通过提升管理效率、改良业务模式、优化服务水平等方式寻求突破。2025 年,公司紧扣金融科技战略主线,以精细化管理为支撑,统筹推进经营管理与创新突破,实现业绩平稳增长与管理效能提升。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0亿元,同比增长36.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亿元,同比增长66.36%;截止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577.79亿元,同比增长31.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9.54亿元,同比增长6.10%。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金融科技引领业务发展”的核心战略,本着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和“控风险、立特色、增收益”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做优做强公司各条线业务,稳步推进收入结构与利润结构优化,结合自身资源禀赋,积极探索差异化发展和特色化经营的路径,努力为全体股东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积极赋能新质生产力,增强企业竞争力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以成为专业化、有特色、竞争力强、风险控制良好的科技创新型金融服务商为愿景,坚持“金融科技引领业务发展”的差异化发展道路,持续推动金融科技与业务建设的深度融合,取得了显著成效,已逐步构建可持续发展的金融科技创新。
华鑫证券自主开发的以“速度+智能”为特征的低延时特色交易系统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通过金融科技赋能,有力推进了交易服务能力的提升,金融科技特色产品获得了市场认可,客户数量和业务规模保持快速增长,初步形成了量化私募机构和专业投资者业务生态。金融科技在各业务领域的应用效能得到全面释放,其中,经纪业务依托金融科技优势和全国80余家营业网点布局,坚持贯彻金融科技核心战略,通过推动精细化管理,提供差异化专业服务,更好地满足客户的专用技术服务需求,为业务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实现运营效率和管理效能的双提升;资产管理业务利用金融科技,建设了“全过程风控MOM系统”,积极服务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为“长钱长投”保驾护航;另类投资业务以自有资金稳健开展股权投资业务,通过运用各类多模态AI大模型,辅助投后管理工作,增强投后管理及服务能力,提升拟上市企业治理水平,提高资本市场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质效。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整合内外部资源,加强研究合作;优化人才激励机制,保持团队稳定;保障研发投入,努力提高研发投入的产出效益;不断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2025年,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一系列配套制度进行了修订,与新《公司法》无缝衔接。
公司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公司经营战略的进一步有机融合,持续强化以金融力量服务国家“双碳”战略,构建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高质量经营模式,将社会进步、环境改善与自身发展紧密相连,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共同持续推动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环境价值的互促互进。公司自2022年起披露《社会责任报告》,2025年起披露《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公司高度重视合规风控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合规风控工作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公司严守合规底线,将合规文化贯穿于各项制度中,致力于培养员工的合规意识,提升合规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公司对风险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监督、全员参与相结合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架构,明确风险管理的责任归属,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并综合管理各类风险以及公司整体风险,确保公司各类风险可测、可控和可承受,与发展战略相适应,保障公司稳健发展。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治理体系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多维度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聚焦“关键少数”,落实履职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责任担当与风险防控,保持与“关键少数”群体的沟通交流,及时传递合规与履职要求。
公司为“关键少数”履职提供保障,尤其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公司通过构建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组成的多维度治理体系,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管理等关键领域进行严格监督,切实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关键少数”,实行“薪酬固浮比”,即执行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薪。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任期激励薪经考核后支付,其中,绩效年薪采用递延支付方式。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积极推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类专项培训,确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时了解最新法律法规,强化合规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五、重视投资者回报,实现价值共赢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兼顾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持续巩固投资者长期信心。公司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自2016年起,每三年制定一期《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在兼顾业务发展需求与自身资金实力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6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78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82,750,144.78元。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总额为110,333,526.37元(含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7,583,381.59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0%。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7月完成。
2025年8月,公司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39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41,375,072.39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8.46%。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10月完成。
公司自1992年上市以来,计有21个年度实施现金分红,共实施23次(含中期分红),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超过16亿元。
未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保障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坚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通过合理方式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公司将平衡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建立长期稳定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切实回馈投资者,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增强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持续优化信息披露机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水平,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注重信息披露的易读性和有效性,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公司持续完善多维度、多层次、多形式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公开信息披露、电话、邮件、现场接待、上证e互动平台问答等方式,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沟通,健全完善与投资者的良性交流机制,主动进行信息传递,促进投资者加深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公司通过召开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就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积极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发展情况,帮助投资者全方位了解公司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
未来,公司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及时答复投资者诉求,不断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提升交流沟通效果,积极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行动方案基于目前公司所处外部环境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行动方案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实施可能会受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发展以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