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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聂龙妃)近日,江苏、浙江、上海、安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共同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记者从3月31日召开的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联合视频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规定》是全国首部政务服务领域的区域协同立法,也是长三角区域第7部全本协同的立法。
记者看到,《规定》条文不多,一共十五条,但体现了小而精巧、简而务实的特点,既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政务服务改革的工作要求,又充分吸收三省一市“一网通办”多年实践经验,明确了区域协同、清单管理、服务渠道、数据共享、效能监测等制度,融入了人工智能应用等创新举措。
其中,《规定》第四条明确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事项实行清单管理,“这是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基础性制度,也是本次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的创制性规定。”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志红介绍,2019年以来,三省一市已联合推出“一网通办”事项清单共300项,覆盖人社、医保、公安、教育、公积金、税务等重点领域,此次设立这一制度,是为明确“一网通办”的事项范围、办理标准和服务路径,让申请者清晰跨省可办事项,实现长三角区域的政务服务“同标准、无差别、便捷办”。目前,三省一市已协同制定《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规范》《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等5项区域地方标准,建成长三角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40类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互认、汇聚数据目录924项、注册挂载数据资源1336个,这为清单事项的标准化办理、跨省通办提供了坚实支撑。
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是深入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三省一市扎实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一批服务事项已落地见效,对提升企业个人异地办事便利度和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江苏省数据局副局长梁钟巍介绍,截至目前,江苏已累计办理长三角跨区域办件1284万件,在“苏服办”PC端和移动端上线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栏,全省政务服务大厅共开设远程虚拟窗口和服务专窗231个、提供服务3.7万次,实现县级以上全覆盖,江苏175个事项接入长三角工农中建交五大行2.3万台自助终端。2020年至2026年2月,三省一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出具参保凭证、公积金信息查询、公司设立登记、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等5类高频事项办件量均超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