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7日,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锐”)发布《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披露公司于3月16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首次股份回购,回购数量5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5%,成交总金额191.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方案背景:曾调整价格上限与实施期限
公告显示,山东中锐的股份回购计划始于2024年7月24日。当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方案设定回购数量为公司总股本的1%-2%(即1087.95万股至2175.91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2.6元/股,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5年7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将回购价格上限由2.6元/股提高至3.5元/股,同时将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延期至2026年4月24日,即回购实施期限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6年4月24日。
首次回购具体情况:成交均价约3.48元/股
根据公告,山东中锐首次回购于2026年3月16日实施,具体数据如下:
| 项目 | 具体数据 |
|---|---|
| 回购日期 | 2026年3月16日 |
| 回购数量 | 550,000股 |
| 占总股本比例 | 0.05% |
| 最高成交价 | 3.49元/股 |
| 最低成交价 | 3.47元/股 |
| 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 | 1,913,000元(191.3万元) |
经计算,本次回购股份的成交均价约为3.48元/股,处于调整后3.5元/股价格上限范围内,符合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合规性说明:回购行为符合监管规定
公告强调,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而言,公司未在重大事项敏感期内回购股票,且委托价格未触及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亦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无涨跌幅限制交易日进行回购委托。
后续安排:将按计划推进回购并及时披露
山东中锐表示,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及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