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3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凝聚推进事业发展的磅礴力量。取信于民,彰显党性与人民性的内在统一,凸显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价值目标。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正因如此,我们党才能本着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检视自身、常思己过,坚决同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作斗争;才能摆脱一切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的“围猎”腐蚀,并向党内成为这些集团、团体、阶层同伙的人开刀,永葆党的生机活力;才能让人民信赖我们、支持我们,真心实意帮助我们改正缺点,坚定跟着党一起奋斗。无私者无畏,为公者恒强。百余年党史深刻昭示:高度警惕并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始终赢得人民衷心拥护、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重要经验,也是我们党一以贯之、代代相传的基因密码。

一个“信”字,力有千钧。全面从严治党,赢得人民信任、坚定人民信心、不负人民信赖。这是一诺千金的信任——正如“中央八项规定是党中央徙木立信之举”,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言必信、行必果,说到的就一定做到,承诺的就一定兑现;这是善作善成的信心——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让人民群众看到我们党是能办成事的,而且是认真办事的;这是心心相连的信赖——全党持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应有之义,也是厚植党的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

取信于民,就要从人民群众最痛恨的现象抓起严起。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最痛恨各种特权现象,这些现象对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具杀伤力。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除恶务尽,不断纯洁干部队伍,维护了党的形象,巩固了红色江山,赢得了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的历史主动,赢得了党团结带领全体人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共同奋斗的历史主动。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这笔政治账、民心账,我们始终算得清、记得牢、做得实。

取信于民,必须以实际成效让群众有感、请人民评判、让人民满意。要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用心用情用力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强化务实高效的工作导向,切实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为基层治理赋能增效,让广大干部能够把更多力量用于抓落实、促发展、惠民生上。同时,要坚持党的自我革命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统一,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做好监督执纪执法各项工作,更好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评判,让群众真切感到正风反腐加力度、清风正气在身边。

“赶考”之路未有穷期,“窑洞之问”常答常新。“十五五”时期,我们的脚下是充满希望的大道,同时也是爬坡过坎的征途。乘春风,至万里;新起点,再出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个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将凝聚起亿万人民的磅礴力量,接续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崭新篇章。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屈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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