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初二那年,住我们单元四层十一号的冯燕义,被选为北十九号楼的楼长,为了丰富群众,主要为了丰富孩子们的业余文化生活,他在和我父亲经过一个下午沟通后,决定把我们楼的“文化站”设在我家。
我不用偷听他们的谈话,就晓得一定是这样的。因为我们家有一个大纸箱子,里面一摞挨一摞积攒的小人书,比小山还要高,品种比新华书店卖的还要多,足可以开一个小型图书馆,若细究起来,这里面多一半还有我的功劳呢。
父母都知道,我从小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连环画迷”。
现在的雅秀商厦旁边小马路对面的位置,原先是一排整齐白净的平房,那是三里屯地区唯一的一家百货店,早先除了卖油盐酱醋、衣服布料、文具用品之外,还卖连环画、课本、大人书籍什么的,那是我最喜欢去的一个地方。每次一迈进这家百货店的门槛,我就把父母彻底抛到了脑后,径自扑到出售连环画的柜台,左顾右盼,看看有没有新出版的小人书,如果有,我肯定会像被吸铁石吸住脚踝一样,任凭父母怎么拉扯,一步也迈不动。这里的售货员阿姨,也记住了我这张对书痴迷的脸,一见到我,就会像见到熟人一样跟我打招呼:
“今天又来了,我们这里又进了一批新书,你想不想看?”
然后不由分说,就把其中一本塞进我手里,我捧着它站在那里,足可以看上半个小时,直到父母看我实在喜欢得不行,把它买下来,我才一边翻看着小人书,一边活蹦乱跳地回家。
当然,我父母在这方面表现得也非常慷慨,除了平时没少买,到节假日,父亲还会额外带回一大堆新书,像圣诞老人派送孩子礼品一样,把它们送给我,让我感到格外的惊喜。正因为这样,家里边的小人书呈几何倍数般地不断增长,很快书架就装不下了,只好装进一个大大的纸箱子里。
因此,我一点也不奇怪楼长选定我们家做“文化站”,更何况,我还有一个曾经在东城区鼓楼文化馆工作过的姥姥呢。
姥姥,是北方人对母亲的母亲的一种叫法,在南方统称“外婆”。我父母虽然都是南方人,但搬来北京住已几十年,生活习惯早已融入当地习俗,所以在家里我们一般都管她叫“姥姥”。我姥姥可是个大善人,勤劳能干,热情开朗,一天到晚乐呵呵的,常常是和邻居刚打个照面,还未说话,就“呵呵呵”地先笑起来。她是在我六岁的时候搬来三里屯跟我们住的,一到这里,每天天刚放亮,她就一个人打扫单元楼道,擦拭总共四层楼高的护栏,送报纸,送信,完全属于义务性质。因此邻居们都非常喜欢这个善良能干的老太太,她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好、最亲的姥姥。
姥姥非常心疼我,这不仅仅指的是日常照料、洗衣做饭、上街买菜,更指的是父亲和母亲说我的时候,她会毫不犹豫把我拉到她身边,用那种颤巍巍的带点南方口音的腔调,替我解围:“孩子还小嘛,不要这么严厉地批评他。”我现在记忆最深的,就是每次上副食店买菜或打酱油,在那条飘散槐树花香的林荫小路,总是走着她与我一老一小,提着筐蹒跚而行的身影;以及每次快到吃中午饭或晚饭时分,最靠西边一层的绿色纱窗就会打开,从里面探出一个笑呵呵的老妇人的面孔,接着,就是那句整个楼都能听到的、悠长而绵远的熟悉喊声:
“小明,快回家吃饭喽!”
但所有的印象全加起来,都不如我对姥姥的那双脚来得深刻。
我第一次注意到这双脚时,就结结实实给吓了一跳,因为我从来没见过长成这样的一双脚。
它不像常人那样五个脚指头呈扇子形状分开的,而是像发生过一次交通事故似的,大拇指的脚趾,直接伸到食指的脚趾下。结果,把一块坚硬的骨头如同小山一样给拱了上来,就像两列火车相撞,一节车厢把另一节车厢不仅断成两截,还给顶到了树上。姥姥的其他三个脚趾也像是曾遭过牢牢捆绑,鸡爪子似的攒在一起,让人看过之后就感到难受。
母亲对我说,姥姥出生在清朝末期的封建社会。那时候的女人可受罪了,她们一出生下来就必须要裹足,就是用里三层、外三层的布把脚牢牢裹住,不让它继续生长,到这个女孩大了,她的脚就成了所谓“三寸金莲”的小脚,只有这样,男人才会娶她。这是中国旧社会最黑暗的风俗之一。姥姥的家人原来也是让她裹小脚的,只是她出生没多久就赶上辛亥革命,她父亲又比较开明,裹了不久又把脚给放了。那时候,把根据自然生长起来的脚叫“天足”。姥姥虽然放了“天足”,毕竟受到约束过一段时间,双脚还是有些畸形,但以她这样大的岁数,能享受“天足”,这样的待遇已实属难得。比如跟她差不多大的徐光奶奶,我就注意到,她仍是一对小脚,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是典型的封建社会残害过的牺牲品。
但姥姥到底是出身于书香门第的大家庭,不同于一般家庭妇女,她上过基督教办的洋学堂,读书识字,写得一手漂亮的书法,据说上学时,老师就经常让她上前面,把自己写的毛笔字展示给大家。有一阵子过春节,我们楼里几个单元门口贴的春联,都是姥姥一笔一画用毛笔写的,红红的春联上面留下黑黑的墨迹,非常工整漂亮。
现在,要在我们家设“文化站”,姥姥的一肚子墨水又有了用武之地,而我,自然成了她最得力的帮手。
整理小人书,应该是我小时候最爱干的一件事,因为这样一来,我就可以把那些百看不厌的画册,重新温习一遍,那些诱人的场景,那些与我差不多大、却干出惊天动地的大事的小朋友,就像电影中的镜头一一跃入我的眼帘:小兵张嘎、小马倌、小金水、王二小放牛郎、戴碧蓉、玉龙与红梅……有时候,我甚至能感觉到他们的呼吸,他们的心跳,能感觉到他们活灵活现地从连环画中翻身站起,冲我调皮地眨巴眨巴眼睛对我说:“喂,小明,我们在你这样的年龄,已经为国家做了那么多事,那你呢?”每每到这时,我就会像大人一样陷入沉思,直到姥姥在旁边猛拍一下我的脑袋:
“想什么呢?快给我找出下一本书来。”
姥姥为了方便这些连环画借阅,花费了好大的精力。她先把它们分门别类地归置好,然后,会在每本连环画的书脊贴上蓝白道的标签,上面分别写上类别和书号,包括扉页也都做了标记。此外,姥姥又拿出一个单线横格本,把家中收藏的所有连环画的书名、编号、类别,都非常仔细地记在那个小本本里,并打上表格,注明借出日期和返还日期,完全按照正规图书室的程序和要求办事。
“文化站”开张那一天,成为北十九号楼历史上的一件大事,我们家一下子涌进了好多好多孩子。
他们中有本单元的,有其他单元的;有我们楼的,也有外边别的楼的;有平时经常在一起玩的,也有不认识的。他们大都与我年龄相仿,也有带着自己弟弟妹妹一起来的,甚至还有几个已经上了班的大孩子。总之,他们吵呀、闹呀、叫呀,就像进入了热气腾腾的洗澡堂子,把两间屋子加一间过厅挤得满满的,嘴里都喊着要拿这本那本小人书看。
姥姥像个真正的图书管理员,正襟危坐在一张桌子后面,看着这么多孩子一边开心地笑,一边在小本本上登记,从一排排码放整齐的抽屉里,取出一本本书递给孩子。我嘛,煞有介事地组织大家排成一队,嘱咐大家不要喊不要乱,按照秩序来,每个人都会领到一本自己喜欢看的小人书。我家的椅子、凳子、小马扎也全都贡献了出来,连床也坐满了人,有那实在找不到地方坐的,只好凑合找一个旮旯倚站着把书看完。喧闹之后是一片寂静,这么多孩子却发不出一点声音,只听到他们翻页时传出“哗啦哗啦”的脆响,就像麦田里落下黑压压一片蚂蚱,在贪婪地咀嚼着麦子。
每天都有很多孩子来看书,每天也有不少孩子把书借回家看,但我们很快发现,有的孩子把书借走就不再还回,于是,姥姥就用毛笔写了“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几个字,贴在屋里最醒目的地方,提醒大家注意。
因为有了“文化站”,楼里孩子打闹的现象明显减少,到外面闯祸的事情基本杜绝,为此,我们楼被评选为三里屯地区优秀“团结楼”。但是,不好的事情也有发生,就是我们家小人书的数量急剧下降,有越来越多的孩子以借书为名占为己有,还有小人书中间几页被撕毁的现象,其中有我非常喜欢的《三国演义》、《水浒传》连环画。毕竟那个年代,许多家庭还很穷,买不起一毛多一本的小人书。所以,“文化站”只红火了不到半年,就关闭了,楼里的孩子又陷入无序的打闹当中,只有我,在经历“文化站”事件之后,对小人书的喜爱程度不但没有消减,反而有所增加。
这个时候,我已经不满足于翻阅连环画,而是试图进入到我称之为“再度创作”的空间。
所谓“再度创作”,就是用一根蜡笔或者颜料棒,在只有黑白两色的小人书上填充各种颜色。我一般喜欢把天空涂成蓝色,河水涂成浅绿,草和树叶涂成深绿,船、树干、斗笠、枪支涂成赭石色,人的脸庞、皮肤涂成土黄或杏黄,男人的衣服有深绿、淡青、宝石蓝各不相同,女人的衣服自然要花哨一些,好看一些,大都给涂成桃红、浅粉、明黄、藕荷等明亮色彩。上色是一个非常细碎烦琐的活儿,需要下很大的工夫才行,但我那时就像着了魔,整天趴在桌子上一点一处地勾绘,乐此不疲,废寝忘食,一旦完成一篇着完色的作品,就把连环画拿起来左瞧右看,爱不释手,就像这幅连环画出自自己之手。
自然而然,我那时对绘画也发生了浓厚兴趣。我拿出当初刻剪纸的劲头来,在我喜欢的连环画上,铺一张乳白色的、薄得透明的纸,通过透过来的清晰痕迹,用铅笔在纸上原封不动地把那幅画描摹下来;或者索性,就是拿一张上课用的白亮亮的图画纸,照着连环画一笔一画地绘写。我上小学、上中学绘画课,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实在是跟从小就喜欢小人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我最得意的一件作品,就是照着小人书封面画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我把它贴在自己睡觉床头的墙上,贴了好长一段时期,谁见了都说与小人书里画的一模一样。
到了上初中,我的阅读习惯转向大人们看的字书,连环画渐渐淡出我的视野,姥姥由于年迈体衰,也渐渐不再打扫楼道、洗衣、做饭,再到后来我参加工作,再到后来我娶妻生子,在我有了自己孩子的第三个年头,姥姥以她九十五岁的高龄,在无病无痛中离开了我们,人们都说她做了一辈子的善事,是善终。
我相信!
来源:北京号
作者: 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