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6-012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 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增加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1,751.67万元。最终影响数以定期报告所披露的金额为准。
2026年4月17日,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公司拟将下属子公司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公司”)和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的LNG储罐折旧年限变更为40年,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保持不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公司下属子公司曹妃甸公司及天然气公司的LNG储罐自2023年起陆续建成并投产。公司于2023年参考当时市场上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并基于谨慎原则确定LNG储罐折旧年限为25年。随着LNG储罐建造标准、施工技术及运行管理水平日趋成熟,直至2025年,该类资产已具备稳定、可靠的建设与运行条件并处于稳定运营阶段,公司于2025年末对该类资产的技术性能,运维水平及使用寿命进行了评估工作。
参考近期同行业同类资产的折旧政策并结合评估情况,公司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将曹妃甸公司及天然气公司的LNG储罐折旧年限变更为40年。变更依据详情如下:
1.储罐建造标准、施工技术革新及运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1)设计与建造标准提升
曹妃甸公司及天然气公司的LNG储罐采用当前国际先进的全罐容技术,并严格按照高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该类型储罐的设计寿命通常较长,结构设计寿命达到50年。
(2)施工技术进步
LNG储罐的建造技术、材料科学以及防腐技术取得了显著进步。曹妃甸公司及天然气公司的LNG储罐融合尖端材料(06Ni9DR/ S304089镍钢内罐+预应力混凝土外罐+多层保冷系统)与创新工艺(全自动焊、混凝土配合比优化、抗震优化)这些技术的应用大大增强了储罐的结构强度、抗腐蚀能力和长期稳定性,为其延长寿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3)运行管理水平提升
曹妃甸公司及天然气公司建立了完善且严格的储罐运行、维护、监测和检验体系。通过实时监测数据采集系统(包括温度场分布监测、液位与压力实时记录、气体泄漏监测系统、沉降位移监测等)、大数据分析平台、预防性维护体系、优化运行策略等措施能够有效减缓设备老化过程,保障储罐长期处于安全、可靠的工作状态。这种高水平的维护管理显著延长了储罐的实际适用寿命。
2.同行业同类LNG储罐折旧年限
经查询,北京燃气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将天津南港LNG接收站储罐的折旧年限设定为40年,公司将曹妃甸公司及天然气公司的LNG储罐折旧年限变更为40年具有可比性。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的具体内容
日前,曹妃甸公司及天然气公司LNG储罐的折旧年限为25年,残值率为5%;参考近期同行业同类LNG储罐折旧年限,并结合公司下属子公司LNG储罐建造标准、施工技术及运行管理水平的当前实际情况,为确保公司LNG储罐折旧年限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及预计未来使用寿命情况,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判断,拟自2026年1月1日起,将下属子公司曹妃甸公司及天然气公司LNG储罐折旧年限变更为40年,残值率为5%,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均保持不变。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要对以往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对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统称为“本集团”)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假设上述折旧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本集团在2026年1月至12月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预计将增加2026年年度利润总额约为人民币4,567.06万元,预计将增加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751.67万元;最终影响数以本集团定期报告所披露的金额为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本集团合并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为:2025年增加约人民币3,580.46万元,2024年增加约人民币2,448.85万元,2023年增加0万元,分别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04%、1.41%和0%。由于涉及变更的储罐最早的转固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因此对2023年利润总额无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进行了复核,未发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