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357,证券简称:我武生物)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因不服上海利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利合”)违反承诺减持股票事项的一审判决,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已获法院受理。该案涉案金额为1096.13万元及相应利息。
公告显示,我武生物就上海利合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票事项提起诉讼,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31日作出一审判决。根据原审判决,上海利合需向我武生物支付1096.13万元及利息,上海医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法院驳回了我武生物对其他原审被告的诉讼请求。
因不服一审判决中“驳回其余诉讼请求”的部分,我武生物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上诉状,请求法院撤销原审判决第四项,改判支持其要求原审被告三杜庆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判令杜庆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上海金融法院已于2026年4月8日对该案立案,案号为(2026)沪74民终730号。
本次二审诉讼当事人情况如下: - 上诉人(原审原告):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三):杜庆 - 原审被告一:上海利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原审被告二:上海医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原审被告四至六:李建武、王馨羚、唐浩夫 - 原审第三人:许敏、上海创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我武生物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或所有者权益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公告还提及,公司目前尚有一起作为被告的小额诉讼,案号为(2026)浙0521民初1559号,涉案金额4.47万元,目前处于一审阶段。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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