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办理有关行权的全部事宜。
十一、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十二、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5-065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5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的方式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5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7、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8、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69元/份调整为16.57元/份。
9、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10、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11、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57元/份调整为16.347元/份。
12、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议案。
13、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347元/份调整为16.167元/份。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849,567,4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27日。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做相应调整。
(二)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
1、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P=16.347-0.180=16.167元/份。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在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347元/份调整为16.167元/份。
五、法律意见
经核查,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的具体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5-066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5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的方式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5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7、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8、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69元/份调整为16.57元/份。
9、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10、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11、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57元/份调整为16.347元/份。
12、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议案。
13、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347元/份调整为16.167元/份。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该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400份予以注销。
2、激励对象未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考核年度内个人层面绩效考评结果为“合格”,对应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80%。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3名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处理,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560份。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注销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3,960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并对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予以转回并调整资本公积。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因此公司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的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
经核查,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双环传动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