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当前,全球经贸格局深刻变化,金融对强国建设的作用更加凸显。而金融的安全靠制度、活力在市场、秩序靠法治。
10月28日,论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金融发展的创新、变革和重塑”主题论坛上,与会嘉宾分别从全球金融发展的法治挑战与应对、跨境金融的法治挑战与应对、优化金融开放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等议题出发,探讨涉外金融法治建设的案例和未来。

法治为涉外金融发展保驾护航
论坛上,北京金融法院院长张雯表示,法治以其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为全球协作、风险防控与包容性增长奠定基石,并作为全球金融治理的通用语言,推动“国家叙事”与“全球语汇”双向汇聚,引领构建更具韧性、更负责任的全球金融治理格局。
就过往成果而言,以北京为例,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北京金融业法人机构、从业人员数量、金融业总资产、保险密度、保险深度等指标均居全国第一。自“两区”建设开展以来,累计服务推动约200家中外金融机构在京落地,北京证交所、北京绿交所、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等金融市场平台不断设立,推出首创性跨境金融服务和产品,惠及107家跨国公司集团。
同时,北京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北京代表处落地CBD,成立北京国际争议解决发展中心,推动建设北京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高起点高标准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系统推进综治中心的规范化建设,上线全国首家金融业联合人民调解组织,有力推进金融纠纷协同治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司长黄卉认为,高水平开放离不开高质量的跨境金融服务,随着我国双向开放不断深入,涉外经营主体对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出了更高要求。银行是提供跨境金融服务的重要窗口,也在外汇业务风险防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统筹促便利和防风险,推动银行优化跨境结算服务,落实真实性审核责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推动实施了银行外汇展业改革。
而在持续深化外汇改革的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也不断提升开放条件下的外汇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具体包括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筑牢法治根基。加强外汇市场法治建设,推进修订外汇管理条例;强化执法协同,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外汇监管效能。
多方协同凝聚法治合力
围绕论坛主题和司法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认为,首先要聚焦发展引领,以金融审判专业建设助力金融改革发展。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需要建设与之相匹配的专业化、现代化金融审判体系,为国内外市场主体提供稳定、公平、透明的司法保障。
其次,筑牢安全底线,以法治方式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安全是发展的前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金融法治的核心功能。此外,强化协同共治,凝聚法治合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金融治理是全球的课题,需要各方协同发力,构建有机治理的生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则从“深化京港合作,提升涉外法治建设水准”角度出发,分享了金融法律制度的香港经验。在林定国看来,确保所有金融活动严格依法进行,所有违法者受到法律制裁,是维持大众对金融制度信心的关键。香港对金融市场一向采取“多管齐下”的执法机制,以有效涵盖所有风险与违规情形。
就京港的涉外金融法治合作而言,林定国认为,香港能发挥至少三项功能:一是成为以北京为基地的各类企业出海或与外方合作时的融资平台;二是为北京金融法治建设提供参考;三是以累积的经验和知识协助北京培养金融法律服务人才。
围绕涉外金融法治建设,张雯也分享了北京金融法院进行的一系列积极探索。首先是立足司法前沿,准确把握金融制度型对外开放的法治动向与治理挑战。其次是融通国内外规则,为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金融生态提供司法支撑。此外,强化系统性研判,前瞻回应涉外金融法治的时代命题。涉外法治不仅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法律盾牌,更是参与全球治理、塑造国际规则的战略工具。
在圆桌会议环节,多位嘉宾还围绕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跨国证券融资的法律保障、打造跨境金融纠纷和争端解决优选地等话题进行了交流。
北京商报记者 刘宇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