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商铺7小时后 他选择投案自首


本报讯 通讯员韦达 首席记者吕洋报道 10月10日11时许,一名神色慌张的男子走进沈河分局大南派出所,声音颤抖地说道:“警察同志,我来投案自首……”此时,距离他实施盗窃犯罪仅过去7小时。一场警与匪的较量,在短短数小时内便以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画上了阶段性句号。

10月10日9时许,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大南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商户的紧急报警,称店铺门锁被破坏,收银台内的现金不翼而飞。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店内的监控录像完整记录了犯罪过程。

当天凌晨4时26分,夜幕笼罩着街道,一名身着黑衣的男子鬼鬼祟祟地来到店铺前。他熟练地撬开门锁,轻手轻脚地进入室内,径直快步走向收银台。男子依次用力拉拽各个抽屉翻找,然而并未发现值钱物品。随后,他的目光锁定在一个上锁的抽屉上。只见他从兜内掏出自制工具,又顺手拿起桌子上的剪刀,一番鼓捣后撬开了抽屉,将里面的一千余元现金迅速盗走,随后消失在夜色中。

当日9时至10时,警方又陆续接到几起同类警情,涉及多家药房、超市、饭店等。这一系列案件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民警们迅速调取各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进行仔细比对和分析。通过大量的工作,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霍某某。与此同时,警方在其住处等重点部位布下了“天罗地网”,只待将其一举擒获。

而此时的霍某某,作案后便陷入了极度的惶恐之中。他仿佛惊弓之鸟,在小区附近漫无目的地兜兜转转,看谁都像是“陌生面孔”,总觉得周围人的目光都带着审视和怀疑。每路过一个地方,他都担心会突然冒出警察将自己抓走。

“路过公安岗亭的时候,我害怕极了,之后,越想越害怕,总感觉有人盯着我,看谁都像警察。”霍某某后来在公安机关供述道。这种巨大的心理压力如同一座无形的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在极度的恐惧和不安中,他感到自己已经“无路可走”。

11时许,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霍某某最终鼓起勇气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一进派出所,他便急切地说道:“我要自首,我刚刚偷了9家商铺……”

在公安机关,霍某某如实交代了当日凌晨沿街盗窃商铺的犯罪事实。他承认,除了在最初那家店铺盗走一千余元现金外,还在其他几家店铺盗走了3部手机和4000多元现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霍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起案件再次警示人们,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投案自首才是犯罪嫌疑人唯一的正确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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