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提出: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促进高质量刑罚执行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刘硕)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26日听取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持续加强,2021年1月至2025年9月,检察机关依法提出刑罚执行监督纠正意见等97.1万件,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促进高质量刑罚执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刑罚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执行监督的主要内容。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刑罚执行监督主要承担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等职责。

报告指出,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法律监督,协同排查化解风险隐患,监督纠治“牢头狱霸”、违禁品“捎买带”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促进加强监外执行人员管理,监督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问题。

针对怠于交付执行、违法拒绝收监等收押难、送监难问题,2021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开展专项清理活动并常态化推进,纠正判处监禁刑罚罪犯未交付执行9.6万人。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变更执行的重要制度。报告指出,检察机关把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作为重中之重,既纠正不该变更而变更的“乱作为”,又防止该变更而不变更的“不作为”,依法监督纠正“纸面服刑”“提钱出狱”问题。

在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方面,检察机关2021年1月至2025年9月对消极执行、违规终结执行等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8.4万件。同时,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刑罚执行领域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减假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私放在押人员等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1735人。

报告介绍,检察机关建立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一体加强派驻检察、巡回检察、数字检察,有力推动刑罚执行监督提质增效。

报告提出,全国检察机关将不断加强和改进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更好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高质效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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