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美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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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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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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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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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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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述铅精矿、锌精矿产量未包括西藏鑫湖原矿金属产量,按此口径对2024年1-9月的产量数据进行了调整。受冬歇期影响,西藏鑫湖于2025年4月恢复生产,2025年1-9月实现原矿含锌产量3,490吨,原矿含铅产量2,832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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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美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辉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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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杨美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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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美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5-046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2025-047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共同投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7日,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审议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和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资本”)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联合打造稀有金属产业链延伸平台。其中公司以持有的云南驰宏国际锗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宏锗业”)100%股权加现金合计人民币3亿元出资,持有合资公司2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2)。
二、共同投资进展
2025年10月24日,公司与中铝集团、中国铝业、云南铜业及中铝资本就上述成立合资公司事项正式签署了《出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签约主体
甲方:中铝集团
乙方:中国铝业
丙方:云南铜业
丁方:驰宏锌锗
戊方:中铝资本
(二)公司名称、组织形式、注册地、经营范围
1.公司名称:中铝乾星(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中铝乾星”,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2.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
4.公司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分支机构经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分支机构经营);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许可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注册资本及出资
1.中铝乾星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
2.中铝乾星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额如下:
(1)甲方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75亿元(对应25%股权),全部以货币出资;
(2)乙方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对应20%股权),其中,乙方以其所持有的高纯镓产线(经审计评估)作价出资,不足部分以货币方式补足;
(3)丙方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对应20%股权),全部以货币出资;
(4)丁方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对应20%股权),其中,丁方以所持有的驰宏锗业全部股权(经审计评估)作价出资,不足部分以货币方式补足;
(5)戊方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25亿元(对应15%股权),全部以货币出资。
3.出资安排
在2025年12月31日前,甲方应以现金形式向中铝乾星实缴出资人民币3.75亿元;乙方应以高纯镓产线和现金形式向中铝乾星合计实缴出资人民币3亿元;丙方应以现金形式向中铝乾星实缴出资人民币3亿元;丁方应以驰宏锗业股权和现金形式向中铝乾星合计实缴出资人民币3亿元,戊方应以现金形式向中铝乾星实缴出资人民币2.25亿元。
(四)费用承担
(1)中铝乾星设立期间产生的设立费用由各方先行垫付。
(2)中铝乾星设立成功,各方为设立中铝乾星发生的必要费用列入中铝乾星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中铝乾星承担。
(3)中铝乾星不能成立时,因设立中铝乾星的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由全体出资人向有关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各出资人之间按其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除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六)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具有审批权限的机构批准后且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驰宏锗业100%股权的评估备案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 报备文件:《出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