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报里 的流年


(来源:衢州日报)

转自:衢州日报

  应洪仁

  翻开我的几本剪报作品集,1987年4月28日,我在《衢州报》副刊版发表了我的第一篇小散文《红壤》。

  记得那时,因高考落榜,我到当时乡初中当了一名代课教师。我们的学校就建在红壤坡地上。那天是星期六,学生们都放学回家了,操场上显得格外寂静。两排教室门口伫立着几棵法国梧桐树,春雨绵绵下个不停。我站在宿舍房间的走廊上,凝望着四周一片春意盎然的景象,脑海里顿时萌发了向《衢州报》投稿的念头。于是立马提笔,一气呵成地写好了这篇《红壤》,随即装入信封,投入邮箱。

  过了几天,乡初中的校长手拿一张《衢州报》找到我,对我说:“应老师,你的文章登在《衢州报》上了,这篇文章写得不错啊!” 我一阵惊喜。又过了一个星期左右,邮递员给我送来了4元钱稿费汇款单,我的心里又是一阵高兴。我将这篇文章小心翼翼地剪下来,压在办公桌的玻璃台板下,保留至今。自那时起,一有时间我就喜欢阅读报纸,特别喜欢阅读《衢州报》上的文章,她就像一位良师,让我眼界开阔,受益匪浅。

  1988年,我到江山市消费者协会工作。这是一项重要的群众性工作,涉及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吃穿住行,事情多,接触面很广。我结合工作实际,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同时,将市场动态、消费热点、维权提醒和百姓呼声写成稿件,借助媒体力量提升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其中不乏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的篇目,例如1989年7月15日刊登于《衢州报》的《江山十八台不制冷冰箱全部退货款》一文。当时,我到场参与调解,那时的电冰箱,算得上是高档商品,案值重大,高达2.3万余元,这是江山市消协与江山法院联合调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曾得到省、市消协领导的关注和肯定,类似的典型维权案例不胜枚举。

  1992年,单位领导派我参加为期一周的《衢州日报》首届通讯员培训班,让我提高写作水平,鼓励我多写稿,宣传好工作业务。培训班的班主任是当时衢报办公室的一位女同志,总是面带客气而热情的笑容。她对学员关怀无微不至,大家都夸她人好。编辑部的主任、副主任,各版编辑轮流为学员上课。

  我认真记笔记,专心听讲,课上安排互动时,还会主动向老师提问题,有几次还专门到编辑部找编辑聊一些行业稿件、写作话题,让编辑帮忙答疑解惑,指点迷津。至今记得一位老师的指点,上级强调做什么,你写什么;消费者关心什么你就写什么;你帮消费者做了什么就写什么。

  编辑老师的指点,让我深受启发,培训结束后,我更加注意积累素材,积极主动向衢报投稿,将消费维权 动态和新鲜事写成稿件,陆续刊发在《衢州日报》《衢州晚报》和《农家报》上。值得庆幸的是,曾经有一位消费者用《衢州日报》1995年9月16日2版上刊登的我写的《家电三包究竟包什么?》一文,与商家据理交涉,让商家心服口服,如愿全额退回包修期内屡修屡坏的洗衣机货款。我至今还记得,1995年8月28日《衢州日报》头版刊登我采写的《山农喜赶早菜市》一稿,先后被多家全国性、省级报纸采用,并于1995年9月29日在《人民日报》刊发。

  那些年,单位年度新闻宣传目标考核,年年都是名列前茅,我也多次被衢报评为优秀或积极通讯员。

  虽然如今是新媒体时代,但是阅读衢报的习惯一直没有改变,时事政治、经济生活、教育健康、人文科技、工业农业等应有尽有。在衢报编辑的精挑细选下,各种资讯包罗万象。工作、读报、写稿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翻开衢报,慢慢阅读,细细品味,让我陶醉其中。

  (作者系江山市消保委资深消费维权调解员,《衢州日报》忠实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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