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丰原药业”)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由2.77元/股降至2.67元/股。
激励计划背景回顾
丰原药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推出以来,已历经多轮审批与实施。2022年8月31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激励计划,同意向22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99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13元/股。2022年10月,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并上市,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
此后,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024年10月及2025年10月召开董事会,审议各解除限售期相关议案,包括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价格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为该激励计划的第三次价格调整。
回购价格调整详情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第九条规定,当公司发生派息等影响股票价格的事项时,需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
本次调整源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根据该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即每股派息额为0.1元。结合调整前回购价格2.77元/股,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计算如下:
P=2.77-0.1=2.67元/股
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77元/股正式变更为2.67元/股。
对公司影响及合规性说明
丰原药业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从程序上看,本次调整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流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亦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原因和方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后续关注事项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后,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处理后续可能发生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市场人士指出,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常规调整,此举有助于维护激励计划的公平性与有效性,进一步激发核心团队积极性。投资者可继续关注公司后续关于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及股份变动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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