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2024年股权激励首年解除限售224.64万股 因业绩未达标回购注销43.01万股


厦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电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近日尘埃落定。根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公司首年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66名激励对象可解锁224.6375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100%,43.011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涉及资金约302.80万元。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66名激励对象解锁224.64万股,营收达成率83.93%

法律意见书显示,弘信电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基本满足。根据《股权激励计划》,首年解除限售需满足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双重考核要求。

公司层面,2024年营业收入需达到70亿元的考核目标。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弘信电子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8.75亿元(5,875,096,444.06元),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率(M)为83.93%。根据规则,当80%≤M<100%时,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等于达成率,即本次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3.93%。

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率(M)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M≥100% X=100%
100%>M≥80% X=M
M<80% X=0%

个人层面,66名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根据公司《实施考核办法》,“优秀”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为100%。综合公司与个人层面考核结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4.6375万股(约224.64万股),占该批次可解锁总量的83.93%。

回购注销43.01万股,涉资302.8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由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100%(达成率83.93%),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有43.0110万股限制性股票无法解锁,弘信电子将对该部分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为7.04元/股,按此计算,回购资金总额约为302.7974万元,即302.80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43.0110万股。

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回购注销尚待股东会审议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弘信电子已就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2025年10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后续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律师观点: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回购注销事项合规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除因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未达100%导致43.0110万股无法解锁外,弘信电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已全部成就,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6人,可解锁股票数量224.6375万股。同时,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程序、数量、价格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后续,弘信电子将按照监管要求推进解除限售股票的上市流通及回购注销相关工作,相关进展需以公司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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